穿进一本小说,我成了炮灰女配。全家都是反派——偏心爹、恶毒娘、绿茶妹、纨绔弟。
原著里,我被他们推出去顶罪,死得凄惨无比。穿过来第一天,他们又想把脏水泼我身上。
我笑了:“谁干的谁认,我不背锅。”全家人愣住了。后来,原书男女主上门欺负我。
偏心爹第一个抄起扫帚冲出去。恶毒娘端着毒药堵在门口冷笑。
绿茶妹抱着我的胳膊茶言茶语:“我姐姐也是你们能动的?
”纨绔弟拎着棍子站我前面:“动我姐试试?”我:???说好的反派呢?
怎么全成护崽狂魔了?第一章 这个锅我不背沈念念睁开眼的时候,面前跪着一屋子人。
她愣了一下,眨了眨眼,确定自己没看错——真的跪着一屋子人。
穿金戴银的中年男人跪在最前面,满脸横肉,此刻却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
旁边跪着一个珠光宝气的中年妇人,一边哭一边拿帕子擦眼角,擦得那叫一个伤心。再往后,
跪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生得杏眼桃腮,哭得梨花带雨,我见犹怜。
她旁边跪着一个半大少年,十三四岁的样子,正低着头,肩膀一耸一耸的,
不知道是真哭还是装的。沈念念低头看了看自己。穿着一身素白的衣裳,
坐在一把硬邦邦的椅子上,面前摆着一张供桌,桌上燃着香,摆着瓜果点心。再抬头,
正前方墙上挂着一幅画像,画上是个中年男人,眉目威严,看着有点眼熟。
她又看了看面前跪着的这群人,忽然明白了什么。这是灵堂。她穿进灵堂了。
“念念啊——”跪在最前面的中年男人忽然嚎起来,“你爹我苦命的弟弟啊,
你死得好惨啊——”沈念念的脑子飞快转动。灵堂,死人,跪着的一群人,
还有“你爹我苦命的弟弟”这种称呼——她想起了一本书。
《侯门娇》——她半个月前刚看完的宅斗文。女主是侯府嫡女,聪明伶俐,一路升级打怪,
最后嫁给了王爷,人生赢家。男主是王府世子,深情专一,宠妻无度,标准爽文配置。
而面前这个灵堂,还有跪着的这群人,属于书里一个非常边缘的角色——沈念念。
沈家二房的独女,父母双亡,寄居在大房篱下。性格懦弱,胆小怕事,
是书里最惨的炮灰之一。为什么惨?因为沈家大房一家子都是反派。大伯沈万金,贪财好利,
为了钱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大伯母周氏,刻薄恶毒,面上慈祥,心里全是算计。堂姐沈娇娇,
绿茶本茶,表面温婉,背后捅刀。堂弟沈耀祖,纨绔子弟,欺软怕硬,没脑子但爱惹事。
这一家子在书里是前期的小反派,给女主制造了不少麻烦,最后被女主收拾得服服帖帖。
而原主沈念念,就是他们手里的工具人。脏活累活她干,黑锅罪责她背,
最后因为替堂姐顶了一桩人命官司,被判斩立决,死的时候才十六岁。死之前,
大房一家没一个人去看她。沈念念看着面前哭得涕泪横流的沈万金,
又看了看旁边擦眼角擦得起劲的周氏,再看看后面那两个哭得跟真事似的堂姐弟,
忽然觉得有点好笑。原著里写这一段的时候,她还骂过沈家大房不做人。现在好了,
她成那个被坑的原主了。正想着,沈万金忽然抬起头,抹了一把眼泪,开口道:“念念啊,
你爹没了,以后你就把大伯当成亲爹,有什么事尽管开口——”沈念念没吭声。
沈万金等了等,见她不接话,又继续说:“只是眼下有一桩难事,大伯实在没办法,
只能求你了。”来了来了。原著里的经典桥段。原主爹刚死,
沈万金就来找她“帮忙”——替沈娇娇顶罪。
沈娇娇前几天在街上和一家商户的女儿起了冲突,把人推下台阶,摔断了腿。
那商户虽然没背景,但有个远房亲戚在顺天府当差,闹起来不好收场。
沈万金舍不得自己闺女吃苦,就把主意打到了刚死了爹的侄女身上。反正是个孤女,
无依无靠,不欺负她欺负谁?原著里,原主懦弱惯了,被沈万金一家吓唬几句,就点了头。
然后被关进大牢,判了刑,死在牢里,沈娇娇在外面吃香喝辣,屁事没有。
沈念念看着面前这个满脸堆笑的中年男人,忽然开口:“大伯,什么事?”沈万金眼睛一亮,
连忙凑近了些。“念念,是这么回事——娇娇她前几日出门,遇见个泼皮无赖,
非要缠着她不放。娇娇躲闪的时候,不小心推了那泼皮一下,结果那泼皮自己没站稳,
摔断了腿。现在那泼皮家非要赖上咱们家,说娇娇故意伤人,要告官。”他叹了口气,
一脸为难。“娇娇一个姑娘家,要是吃了官司,名声就毁了。大伯想着,你反正无牵无挂的,
不如替娇娇走一趟?那泼皮家就是想讹钱,等你去了,他们看见是个孤女,心一软,
说不定就不追究了。”沈念念听完,沉默了。沈万金眼巴巴地看着她。
后面跪着的周氏也抬起头,一脸期待。沈娇娇抬起那张梨花带雨的脸,
弱弱地叫了一声:“念念妹妹,你就帮帮姐姐吧……”沈耀祖也跟着点头,
瓮声瓮气地说:“念念姐,你就去吧,反正你也没事干。”沈念念看着这一家子,忽然笑了。
“大伯,”她说,“你是让我去替娇娇姐顶罪?”沈万金脸色微微一变,但很快堆起笑。
“怎么能叫顶罪呢?就是去走一趟,说几句话,
让人家知道咱们家认错的态度——”“那为什么不自己去?”沈万金愣住了。“什么?
”沈念念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大伯刚才说了,娇娇姐是被人缠上,
躲闪的时候不小心推的,对吧?”沈万金点点头。“那她自己就是受害者,为什么要躲?
直接去官府说清楚,让官府查那个泼皮的身份,查清楚到底是谁缠着谁。一个商户之女,
也敢缠着侯府的小姐?这话传出去,丢人的是她,不是娇娇姐。”沈万金的笑容僵住了。
周氏在旁边急道:“你这孩子,懂什么?那商户有个亲戚在顺天府当差,
要是闹起来——”“那就闹。”沈念念打断她,“顺天府的官,敢不敢接侯府的案子?
接了之后,敢不敢判侯府的小姐有罪?大伯母,你在怕什么?”周氏被堵得说不出话来。
沈娇娇的眼泪也忘了流,愣愣地看着她。沈念念继续说:“退一步讲,
就算真的需要人出面认错,那也该是娇娇姐自己去。她惹的事,她不认,凭什么让我认?
”沈万金的脸色沉下来。“念念,你这是什么话?大伯把你当亲闺女,你就是这样对大伯的?
”沈念念笑了。“大伯把我当亲闺女?”她站起来,看着面前这一家子。“我爹死了,
头七还没过,你们就跪在我爹灵前,让我去替娇娇姐顶罪。这就是当亲闺女?
”沈万金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周氏急了,
站起来指着她骂:“你这丫头怎么这么不识好歹?我们让你去,是为你好!
你要是替娇娇顶了这事,以后就是侯府的大功臣,谁不高看你一眼?”沈念念看着她,
目光平静。“大伯母,你这话,自己信吗?”周氏愣住了。沈念念往前走了一步,
看着这个刻薄的中年妇人。“我替娇娇姐顶罪,进了大牢,判了刑,死了,还怎么被高看?
烧纸的时候多给我烧两刀吗?”周氏的脸涨成猪肝色。沈娇娇在旁边急了,
扑过来拉住沈念念的袖子。“念念妹妹,你别这样,姐姐真的没办法了,
你就帮姐姐这一回吧——”沈念念低头看着她的手。那只手,白白嫩嫩,保养得极好。
原主的手呢?干活干得粗糙起茧,冬天冻得裂口子,连盒好一点的护手霜都用不起。“松手。
”沈娇娇愣了一下,没松。沈念念自己把袖子抽出来。她退后一步,看着面前这一家子。
“我再说一遍,谁惹的事谁自己担,我不背锅。”沈万金的脸色彻底黑了。“好,好,好!
”他连说三个好字,指着沈念念的鼻子,“你爹刚死,你就翻脸不认人,行!从今天起,
你别想再从大房拿一分钱!”周氏在旁边帮腔:“对!别想再吃大房的饭,住大房的房!
”沈娇娇也变了脸,拿帕子擦着根本不存在的眼泪,
阴阳怪气地说:“念念妹妹既然不认咱们这门亲,那咱们也就不强求了。
”沈耀祖跟着起哄:“走就走,谁稀罕!”沈念念看着这一家子,忽然觉得有点好笑。
这是威胁她?原主住的房子是大房的,吃的饭是大房的,
花的钱是大房的——但那是因为原主的爹活着的时候,把自己的家产都交给了沈万金打理。
沈万金拿着那笔钱,买田置地,开铺子做生意,赚得盆满钵满。原主这个亲闺女,
反而成了寄人篱下的累赘,被一家子使唤来使唤去。原主的爹要是知道,
怕是能气得从坟里爬出来。“行。”沈念念点点头,“那我走。”沈万金愣了一下。
他本来只是想吓唬吓唬她,让她服软。没想到这丫头真要走?沈念念已经绕过他,
往门外走去。走到门口,她忽然停下脚步,回过头。“对了,大伯。
”沈万金下意识应了一声:“什么?”沈念念笑了笑。“我爹留给我的那份家产,
你帮我保管了这么多年,利息也该算算了。过几天我找人来清账,你准备好。
”沈万金的脸色瞬间变得精彩极了。沈念念没再看他们,推开门,走了出去。身后,
灵堂里一片死寂。过了很久,周氏才小声说:“老爷,她刚才说什么?清账?
”沈万金的脸色铁青。“她做梦!”沈念念走出灵堂,迎面撞上一个小丫鬟。
小丫鬟十四五岁,圆脸,看着挺机灵,此刻正瞪大眼睛看着她。“小姐,您怎么出来了?
老爷他们……”沈念念看了看她,想起原主的记忆里有个贴身丫鬟,叫春杏。就这一个,
还是原主爹活着的时候给买的。大房的人嫌她多费一口饭,天天阴阳怪气。“春杏是吧?
”小丫鬟点点头。沈念念说:“收拾东西,咱们走。”春杏愣住了。“走?去哪儿?
”沈念念想了想。“先去我爹留给我的铺子看看。”春杏更愣了。“小姐,
那铺子……早就是大老爷的了。”沈念念笑了。“那得问问,是怎么变成他的。
”半个时辰后,沈念念站在街角,看着面前那间铺子。
春杏在旁边小声说:“这是老爷当年置办的产业,说是留给小姐做嫁妆的。后来老爷没了,
大老爷就说替他打理,慢慢就……”铺子开在一条热闹的街上,三间门面,
挂着“沈记布庄”的招牌。进进出出的客人不少,生意看着挺红火。沈念念看了一会儿,
转身往回走。春杏跟上去。“小姐,咱们去哪儿?”沈念念说:“找地方住。
”“可是……咱们没钱啊。”沈念念停下来,看着她。“春杏,你觉得我爹活着的时候,
是个什么样的人?”春杏想了想,说:“老爷是个好人,对下人也好。做生意也厉害,
这布庄就是他一手办起来的。”沈念念点点头。“那我爹会把所有家产都交给大房打理,
不留一点后手吗?”春杏愣住了。沈念念笑了笑,继续往前走。
她不知道原主的爹有没有留后手,但她知道一件事——原著里,原主死了以后,
沈万金一家被女主收拾得服服帖帖的时候,曾经供出过一件事:沈念念的爹死之前,
曾经在郊外买过一座庄子,记在一个老仆名下。那个老仆后来不知所踪,庄子也没找到。
女主找了很久都没找到,最后不了了之。沈念念不知道那座庄子在哪儿,
也不知道那个老仆是谁。但她可以去查。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先找地方住下来,然后慢慢查。
至于沈万金一家——不急。账,慢慢算。沈念念带着春杏在城里找了家客栈住下来。
她把自己身上所有的钱都翻出来,数了数——三两银子,加上春杏攒的一点私房钱,
总共不到五两。省着点花,够住半个月。半个月内,她得找到那座庄子。
不然就得露宿街头了。第二天一早,她带着春杏出门,开始打听。原主的爹叫沈万财,
做布匹生意起家,在城里小有名气。他死得突然,据说是一场风寒没扛过去,从发病到咽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