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辈子,我恨透了傅琛的占有欲。他囚着我,绑着我,甚至为救我葬身火海时,
还死死盯着我逃生的方向。重活一次,我疯了般扑进他怀里,主动吻他颤抖的唇。
曾经冷酷的商界帝王红着眼眶推开我:“这次又想怎么逃?”我却笑着抱得更紧:“傅琛,
这次换我,把你宠成全世界最幸福的人。”---第一章 火海火光冲天的那一刻,
我以为我终于自由了。三年了。我被傅琛困在那座山顶别墅整整三年,
像一只被剪掉翅膀的鸟,关在华丽的笼子里。他不让我出门,不让我见任何人,
甚至不允许我离开他的视线超过十分钟。“傅琛,你他妈就是个疯子。
”这是我对他说过最多的话。而他从来不反驳,只是用那双漆黑的、深不见底的眼睛看着我,
沉默得像一座山。出事那天晚上,他又一次因为我和管家多说了两句话而发了脾气。
他把餐桌上的花瓶扫到地上,玫瑰花瓣散落一地,玻璃碎片溅到我脚边。“我说过多少次,
不要和别人说话。”他的声音压得很低,像暴风雨前沉闷的雷声。我冷笑着看他:“傅琛,
你干脆把我杀了算了。把我做成标本,放在你床头,这样你就可以永远占有我了,不是吗?
”他的脸色在一瞬间变得惨白。我看到了,但我装作没看到。三年了,
我太知道怎么用最恶毒的话去刺他,怎么让他那张永远冷静克制的脸出现裂痕。那天晚上,
我第一次没有回卧室,而是去了走廊尽头的客房,反锁了门。火是半夜烧起来的。
我被浓烟呛醒的时候,整个走廊已经被火焰吞没了一半。我不知道火是怎么烧起来的,
只知道门把手烫得吓人,窗户外是十几米高的悬崖,我无处可逃。我以为我会死在那里。
被烟呛晕的前一秒,我在想,这样也好。死了,就再也不用看见傅琛那张脸了。
然后我听见门被踹开的声音。火光里,我看见一个人冲了进来。他的西装外套上已经着了火,
头发被烧焦了一半,脸上全是烟灰和汗,可他好像感觉不到疼一样,疯了一样朝我扑过来。
是傅琛。他把我从地上抱起来,用自己已经着火的西装裹住我,抱着我往外冲。
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幕。走廊的天花板在往下掉,火舌舔着两边的墙壁,而他抱着我,
用一种不要命的姿态,穿过那片火海。“傅琛……”他低头看了我一眼。就那么一眼。
他的眼睛被烟熏得通红,可看向我的时候,却带着一种我从未见过的温柔。
那是一个将死之人的眼神。“别怕。”他说,“我带你出去。”他把我的脸按进他怀里,
用身体替我挡住掉落的火星。我感觉他的手臂越收越紧,像是要把我揉进骨头里。
然后他把我推出了窗户。窗户外面是一条逃生通道,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打开的。
我被推出去的那一瞬间,回头看了一眼——他就站在窗边,半个身子已经着了火。
他没有跟着跳出来,而是站在那里,看着我。火焰在他身后燃烧,
映得他的脸像一幅褪色的油画。“傅琛!你出来啊!”他摇了摇头。然后他笑了。
那是我认识他这么多年以来,第一次看见他笑。不是冷笑,不是嘲讽,
而是一种近乎虔诚的、满足的笑。好像能把我救出来,就是他一辈子最大的幸福。“阿眠。
”他喊我的名字,声音被烟呛得沙哑,“下辈子……别躲着我了。”火焰吞没了他。
我摔在逃生通道上,浑身是血,拼命喊他的名字,喊得喉咙都哑了,喊得满嘴都是血腥味。
可他再也没有回应我。那栋别墅烧了整整一夜。我被人救走,送到医院。醒来的时候,
我听到的第一句话是:“傅先生的遗体……没有找到。”没有找到。这四个字像一把刀,
把我整个人劈成两半。葬礼那天下了很大的雨。我是唯一去的人。傅琛没有亲人。
他从小就没了父母,一个人在商场上摸爬滚打,拼出那么大的家业。
那些等着分他家产的人倒是来了一堆,可没有一个是真心来送他的。
我在他的墓碑前站了很久。墓碑上刻着他的名字,傅琛,两个字。没有照片,没有生平,
只有出生和死亡的年月日。我伸手去摸那些字,冰冷的,硌手的,像是摸着他的骨头。
然后我哭了。我跪在他的墓前,哭得像个傻子。我把三年里攒的所有眼泪都哭了出来,
哭到整个人都空了,哭到雨停了,天晴了,太阳出来了。我想起第一次见他。
那时候我刚考上大学,十八岁,从一个小县城来到这座城市。我什么都不懂,土里土气的,
连地铁都不会坐。是他在路上捡到我。我蹲在路边哭,他路过,停下来问我怎么了。
我说我迷路了,手机没电,身上没钱,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没有嫌我麻烦,
而是把我带上了他的车,送我去了学校。路上他一句话都没说,就只是安静地开着车。
到学校门口的时候,他把一张名片塞到我手里:“有事可以找我。”那张名片我一直留着。
傅琛,傅氏集团总裁。后来我才知道,那天他是去谈一笔几十亿的生意,因为我,他迟到了,
那笔生意黄了。可他从来没提过。我想起他后来对我做的那些事。把我关在别墅里,
不让我出门,不让我见任何人。我当时恨透了他,觉得他是个疯子,是个变态,是个控制狂。
可现在我知道了。他是在保护我。那些想害他的人,那些想利用我来威胁他的人,
那些想要他命的人——他一直都在替我挡着。他把我关起来,是因为只有那样,
才能确保我的安全。可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知道恨他,只知道躲他,
只知道用最恶毒的话去刺他。我从来不知道,他每天晚上睡不着,是因为要守着窗户,
怕有人爬进来伤害我。我从来不知道,他每次发完脾气,都会一个人躲在书房里,
喝一整夜的酒。我从来不知道,他为我挡过多少刀,替我挨过多少枪,为我付出过多少。
我什么都不知道。直到他死在我面前。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盯着天花板,
一遍一遍地想那些事情。想他对我说过的每一句话,想他看着我的每一个眼神。他的眼神。
我忽然明白了他为什么总用那种眼神看我。那不是一个疯子看猎物的眼神,
那是一个快要溺水的人看救命稻草的眼神。他把我当成他生命里唯一的光。
可我从来没给过他好脸色。我恨了他三年。他就那样爱了我三年。用他自己的方式,
笨拙的、偏执的、近乎病态的方式,爱了我三年。我想起他把我推出窗户时说的那句话。
“下辈子……别躲着我了。”下辈子。我闭上眼睛,眼泪从眼角滑落,没入枕头里。
如果真的有下辈子,傅琛,我发誓,我一定不会再躲着你。我会主动走向你。我会爱你,
敬你,包容你。我会把我所有的偏爱都给你,把你宠成全世界最幸福的人。如果我还有机会。
如果我还能再见到你。……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是一片白光,
我听见有人在喊我的名字。“阿眠,阿眠。”是傅琛的声音。我猛地睁开眼睛。
入目是一片刺眼的白。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灯,白色的窗帘。还有一张陌生的脸,
正俯身看着我。“沈眠?你醒了?”我眨了眨眼睛,大脑一片空白。那个穿白大褂的人,
那张脸——“李……医生?”“嗯?”那人愣了一下,“你认识我?我们没见过面啊,
我是学校医务室的医生,你中暑晕倒了,被同学送过来的。你感觉怎么样?”学校医务室。
中暑。晕倒。我慢慢地坐起来,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年轻的,干净的,没有烧伤疤痕的手。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李医生,”我的声音有点抖,“请问……今天是几号?
”“九月一号啊。开学的第一天,你就在操场上晕倒了,新生军训刚开始呢。”九月一号。
新生军训。十八岁。我闭上眼睛,又睁开。窗外有阳光照进来,暖洋洋的,晒在脸上很舒服。
操场上传来军训的口号声,一二一,一二一,整齐又响亮。我重生了。我回到了十八岁。
遇见傅琛的那一年。第二章 回头从医务室出来的时候,我的腿还在发软。不是因为中暑,
是因为心跳太快。我记得很清楚,上辈子就是今天,我蹲在学校门口的公交站台旁边哭,
然后遇见了傅琛。那班公交我已经不记得是几路了,只记得我等了很久很久,
等到天都快黑了,公交也没来。我身上没钱,手机没电,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举目无亲,
蹲在路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然后一辆黑色的车停在我面前。车窗降下来,
露出一张冷峻的脸。“怎么了?”这就是傅琛对我说的第一句话。现在我要去找他。
我沿着记忆中的路往校门口跑。太阳很大,晒得我头晕,但我顾不上那些。
我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见到他,这次我一定要先见到他。校门口有很多人。
送孩子的家长,拖着行李箱的学生,来来往往的车。我站在公交站台旁边,四处张望。
没有那辆黑色的车。我等了一会儿,开始有点着急。会不会是时间不对?会不会我今天没哭,
他就不会路过?会不会……一辆黑色的车缓缓驶过来。我认出了那个车牌号。
我的心跳快得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我看见那辆车减速,好像要停下来的样子,
然后——它从我身边开了过去。没有停。我愣住了。车窗是关着的,我看不清里面的人,
但我可以肯定,那就是傅琛的车。那辆车我坐了太多次,太熟悉了。他没有停下来。
我站在原地,呆呆地看着那辆车开远,汇入车流,消失在街角。然后我忽然明白了。
上辈子他停下来,是因为看见我在哭。可这一次我没有哭。我只是站在路边,
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等车的普通学生。他不会为一个路人停下来。傅琛不是那种人。他很冷,
很淡漠,对这个世界没有太多热情。上辈子他对我伸出援手,是因为我恰好在他面前崩溃,
恰好让他看见了最脆弱的一面。可这一次,我没有崩溃。所以他没有看见我。我蹲下来,
把头埋进膝盖里,想哭又哭不出来。这种感觉很奇怪。我明明已经重生了,
明明有机会改变一切,可我却连靠近他的第一步都迈不出去。他就这样从我身边路过。
他甚至不知道我存在。我在公交站台蹲了很久,久到腿都麻了,久到天开始黑了。
最后我站起来,慢慢地往学校走。没关系。我告诉自己。没关系,我知道他是谁,
我知道去哪里找他。我不会再错过了。傅氏集团的总部在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地段,
一栋六十八层的摩天大楼。上辈子我从来没去过那里,他从来不带我去那种地方。
现在我要自己去。第二天,我逃了军训。我穿着白T恤牛仔裤,背着双肩包,
站在那栋大楼底下,仰着头看那个金色的logo,感觉自己渺小得像一只蚂蚁。我往里走,
被前台拦住了。“您好,请问您找谁?”“我找傅琛。”前台小姐愣了一下,
上下打量了我一眼。大概是我的打扮看起来太学生气,
她露出一个职业化的微笑:“请问您有预约吗?”“没有。”“那不好意思,
傅总的行程很满,没有预约是不能见的。”“我……”我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总不能说我上辈子是他的人,这辈子来找他再续前缘吧?
前台小姐看我的眼神已经开始有点警惕了。大概觉得我是个奇怪的人。我只好退出去,
站在大楼外面,仰着头数楼层。六十八层。他在哪一层?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上辈子我只知道他是傅琛,只知道他有钱有势,只知道他把我关在山顶别墅里。
我不知道他的公司什么样,不知道他的办公室什么样,不知道他每天都做什么。
我从来没有试图了解过他。我蹲在大楼对面的路边,看着那些进进出出的人,一个一个地看。
西装革履的男人,妆容精致的女人,行色匆匆,没有一个人注意到我。我等了一整天。
等到太阳落山,等到华灯初上,等到大楼里的灯一盏一盏灭掉。没有等到他。第二天,
我又去了。第三天,还去。军训那两周,我每天都逃出来,蹲在那栋大楼对面,
像个傻子一样盯着门口看。保安都开始注意到我了,有一次过来问我干什么的,
我说我在等人,他让我别蹲在这儿,影响不好。我就挪到更远一点的地方,继续蹲着。
第十四天。我终于等到了他。那天傍晚,天边烧着晚霞,整条街都染成橙红色。
一辆黑色的车从地下车库开出来,经过我面前的时候,我看见了那张脸。隔着车窗,
就那么一秒钟,但我看见了。是傅琛。他比上辈子年轻一些,二十八岁,正是最好的年纪。
眉眼还是那么冷,嘴唇紧抿着,目视前方,好像这世界上的一切都与他无关。我站起来,
想喊他。可他的车已经开过去了,没有半点停留。我追着那辆车跑了几步,然后停下来,
站在原地,喘着气。至少看见他了。至少知道他在那里。那就够了。接下来的日子,
我像个变态一样跟踪他。我知道他每天早上七点半到公司,晚上十点以后才离开。
知道他喜欢吃一家私房菜的外卖,知道他不喝咖啡只喝白开水,
知道他的办公室在六十八层最东边的那个房间。我甚至知道他每周三晚上会去一家健身房,
每周日下午会去墓园看他父母。我知道得越多,就越难受。因为上辈子,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不知道他有多孤独。每周日下午去墓园,一待就是一下午,对着两块冰冷的墓碑,
一坐就是三四个小时。我不知道他有多辛苦。每天晚上十点以后才离开公司,周末也不休息,
把自己逼得像一台机器。我不知道他有多好。那天下午,我又跟着他去了墓园。
他父母的墓在郊外的一个陵园里,很偏,很安静。我在远处看着他在墓前站了很久,
然后坐下来,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瓶酒,一个人喝。那天风很大,吹得他的头发有点乱。
他穿着黑色的西装,坐在灰白的墓碑旁边,像一幅黑白照片。我躲在树后面,看着他。
他喝了很多酒。一瓶喝完,又从车里拿出一瓶。他的酒量很好,上辈子我知道的,
他喝一整瓶也不会醉。可那天他好像有点醉了。因为他开始说话。对着墓碑说话。“爸,妈,
我又来了。”他的声音被风吹得有点散,“公司挺好的,今年利润又涨了。
我一个人忙得过来,你们不用担心。”他顿了顿,又喝了一口酒。“最近总做一个梦。
梦见一个人。看不清脸,但我知道他在哭。我想去抱他,可怎么都走不过去。每次醒来,
心里都空落落的。”我的心猛地揪紧了。“你们说,我这辈子是不是注定要一个人过?
”他看着墓碑,声音低得像自言自语,“商场上的那些人,怕我,恨我,想害我。
我一个人也习惯了。可那个梦……”他摇了摇头,没有再往下说。我站在树后面,
眼泪差点掉下来。原来他那么早就开始做那个梦了。原来他一直都是孤独的。
原来他上辈子抓住我,不是因为变态的控制欲,而是因为他太孤独了,
孤独到抓住一个人就不敢放手。我往前迈了一步。树枝被我踩断,发出清脆的一声响。
他猛地转头:“谁?”我僵在原地。他站起来,朝我这边走过来。我想跑,
可脚像钉在地上一样,动不了。他拨开树枝,看见了我。那一刻,
我看见他脸上的表情从警惕变成惊讶,又从惊讶变成一种奇怪的东西。他的眼睛睁大了一瞬,
瞳孔收缩,整个人像被雷击中一样,定在原地。我们就那样对视着。风吹过,树叶沙沙响。
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投在我脚边。“你是谁?”他问。他的声音有点哑。
不知道是因为喝酒,还是因为别的什么。我张了张嘴,说:“我叫沈眠。”他的眉头皱起来,
好像在努力回忆什么。可我知道他不认识我。这辈子,我们还没有正式见过面。
“你怎么在这儿?”他又问。我深吸一口气,说:“我是跟着你来的。”他的眼神冷下来。
我知道他警惕了。一个陌生人跟踪他到墓园,不管是谁都会警惕的。“你别误会,
”我连忙说,“我不是坏人。我只是……想见你。”他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想见我?
”“嗯。”“为什么?”为什么。我看着他的眼睛,那双漆黑的、深不见底的眼睛,
和上辈子一模一样。只是现在还没有那么冷,还有一点亮光。我说:“因为我做了一个梦。
”“梦?”“嗯。梦里有个人,为了救我,死在我面前。”我的声音开始发抖,“他说,
下辈子别躲着他了。我想告诉他,这辈子,我不会再躲了。”他的表情变了。不是怀疑,
不是警惕,而是一种近乎震惊的、不敢置信的神情。他盯着我,眼睛眨也不眨,
好像要把我看穿。“你……”他开口,声音干涩,“你那个梦里,那个人是谁?
”我没有回答。我只是看着他。他就那样站着,一动不动。风吹起他的衣角,吹乱他的头发,
可他像一尊雕塑一样,站在原地,看着我。良久,他开口:“你叫什么名字?”“沈眠。
”“沈眠。”他重复了一遍,像是要把这两个字刻进骨头里,“沈眠。”然后他忽然笑了。
不是开心的笑,是一种很复杂的、带着苦涩的笑。“你知道吗,”他说,“我刚才在想,
如果你说那个人的名字,我就相信你。可你没说。”我的心脏剧烈地跳动着。“可我相信你。
”他说,“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相信你。”他朝我走过来。一步,两步,三步。
他站在我面前,离我很近,近到我能闻见他身上的酒味和烟草味。
近到我能看见他眼睛里细碎的光。“你想告诉我什么?”他问。我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
“我想告诉你,那个人的名字叫傅琛。”我说,“我想告诉你,上辈子我欠他的,
这辈子我想还。我想告诉你,我愿意用我所有的一切,去换他一个笑。”他的眼眶红了。
可他什么都没说。他只是站在那里,看着我,眼睛里翻涌着太多我看不懂的情绪。
我往前迈了一步,离他更近了一点。“傅琛。”我喊他的名字。他的身体僵了一下。
我伸出手,去握他的手。他的手很凉,骨节分明,和上辈子一模一样。
我用两只手包住他的手,试图把自己的温度传递给他。“这辈子,我不躲了。”我说。
他低下头,看着我们握在一起的手。看了很久很久。然后他抽回了手。我愣住了。
他后退一步,看着我,眼神变得疏离而冷淡。“我不知道你是谁,”他说,
“也不知道你为什么知道我的名字。但是,沈眠是吗?离我远点。不要靠近我。
”我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可他没给我机会。他转身就走,大步流星,头也不回。
他的背影在夕阳里拉得很长很长,最后消失在墓园的门口。我站在原地,风吹得我有点冷。
可我没有哭。因为我知道,他为什么会那样。上辈子他也这样。他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不给任何人靠近的机会。是因为他害怕。害怕被伤害,害怕被拒绝,害怕付出了一切之后,
发现对方根本不想要。他需要时间。我有的是时间。这辈子,我会慢慢来。
第三章 靠近从墓园回来之后,傅琛就消失了。不是真的消失,是不出现在我面前了。
我继续去他公司门口蹲点,可他开始换不同的门进出。我去健身房堵他,他换了家健身房。
我去他常去的餐厅等他,他干脆不出门吃饭了,天天叫外卖。他在躲我。
像上辈子我躲他一样。我知道这是报应。上辈子我躲他,他追。这辈子他躲我,换我追。
挺好,公平。我开始给他写信。手写的,每天一封。我不敢写太露骨的东西,怕吓着他。
就写我今天做了什么,吃了什么,看到了什么有趣的。像日记一样,絮絮叨叨的,
写完就塞进他公司前台的信箱里,让前台转交给他。我不知道他看没看,但我不在乎。
我只是想让他知道,有个人每天都在想他。写了三十七天之后,我收到了一封回信。
信纸是公司的那种便签纸,上面只有一行字,是他的笔迹,我认得:“别再写了。
”我捧着那张便签纸,笑了。他回信了。虽然只有三个字,但他回信了。
这说明他看了我写的东西。说明他在意。说明我的信不是石沉大海,是被他收起来,
一张一张看完了。第二天,我继续写。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一个月后,
我又收到了一封回信。这次长了一点:“你到底想要什么?”我趴在宿舍的床上,
看着这行字,笑出了声。我想要什么?我想要你。我想要抱你,亲你,告诉你我爱你。
我想要把你宠成全世界最幸福的人。我想要弥补上辈子欠你的所有。可我不敢这么写。
我怕吓着他。我拿起笔,认认真真地回了一封信:“我想见你。”第二天,
我在公司门口等到了他。他站在那栋大楼的阴影里,穿着黑色的大衣,看见我的时候,
眉头皱了一下。可他没有转身走,只是站在那里,等我过去。我小跑过去,到他面前,
仰着头看他。他比上辈子高一点。不对,是我比上辈子矮一点,十八岁还没发育完全。
我得仰着头才能看清他的脸。“来了?”我问。他没回答,只是看着我。
目光从我的脸移到我的衣服上,又移回来。十一月的天,我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卫衣,
冻得有点发抖。他把自己的大衣脱下来,披在我身上。我愣住了。
那件大衣带着他的体温和他的味道,把我整个人裹在里面。我闻着那股熟悉的气息,
鼻子有点酸。“走吧,”他说,“请你吃饭。”他带我去了一家私房菜馆,很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