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元和十年,大雪元和十年,江都城的雪下得很大。我躺在冰冷的床上,
能感觉到自己的身子一点一点凉下去。不是那种从外往里渗的凉,
是从骨头缝里往外冒的寒气,像是要把最后一点热气都榨干。门外有人在说话。
“她既是自请下堂,便按庶人礼葬了吧。”是陆珩的声音。我听了三年,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他的声音一向好听,清朗如玉,当年殿试时,圣上都说他“声若金石”。可现在这声音里,
没有悲痛,没有不舍,只有淡淡的、公事公办的味道。庶人礼。我爹是当朝太傅,
我娘是郡主,我是沈家嫡女。他说,按庶人礼葬。我扯了扯嘴角,想笑,
但脸上已经做不出表情了。也好。这样,我死得就更干净了。我闭上眼睛,
眼前走马灯似的闪过许多画面。三年前的花轿,红烛,他掀开盖头时惊艳的眼神。
他说此生定不相负。我信了。我带着十里红妆嫁给他,带着沈家的权势扶持他,
我以为夫妻一体,荣辱与共。可我不知道,在他眼里,我的好,全是他的耻辱。
门外脚步声远去。没有人进来。我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可是陆珩不知道,
我死前烧掉的那封和离书,和我让人送去的那壶酒,都是假的。我真的死了,
又真的活了过来。第二章:三年前,良配三年前,我十七岁。江都城人人都知道沈家嫡女,
生得好,养得好,是顶好的联姻人选。来提亲的人踏破门槛,我爹一个都没应。他挑来挑去,
挑中了新科状元陆珩。“寒门出身,没有根基。”我爹说,“你嫁过去,他得靠着咱们家。
这样的人,不敢欺负你。”我没有说话。我从小就知道,女子的婚姻由不得自己。
我娘是郡主,嫁给我爹,说是恩爱,可我爹也有三房妾室。这世上的男人,
哪有真的靠得住的?大婚那日,我坐在新房里,听着外面的喧哗声。红烛烧得很旺,
映得满室都是暖光。门被推开,有人走进来,脚步声有些迟疑。他掀开盖头,
我看到一张年轻俊秀的脸,眉眼间带着些拘谨,更多的是惊艳。他看着我的眼神,
像是看什么珍贵的东西,小心翼翼,又带着点不敢相信。“娘子。”他轻声说,
“我会对你好。”那一瞬间,我有些心软。我想,也许不一样呢?也许他真的会对我好。
后来的事,证明我那时候还是太年轻了。新婚那几个月,他夜夜归家。
那时他在翰林院当编修,不过是七品小官,每天早出晚归,但只要回来,必定先来我院里。
我给他做羹汤,他喝得干干净净,说还是家里的饭好吃。“外面应酬累。”他说,
“只想吃你做的。”我信了。我变着法子给他做好吃的,把他养得气色越来越好。
我拿嫁妆给他置办衣裳,打点同僚,疏通关系。我爹那边,我也没少说话,
让他多提携这个女婿。第二年,他升了官,从七品到了五品,进了户部。他开始晚归,
有时候是朝中事忙,有时候是同僚宴请。我不疑有他,男人在外应酬是常事。
我照样等他回来,给他留一盏灯,温一壶茶。有时候他回来,看到我还醒着,
会皱皱眉:“怎么不先睡?”“等你。”我说。他愣了愣,走过来摸摸我的脸,什么都没说。
那时候我没注意到,他看我的眼神,已经不像新婚时那样了。第三年,他升到了三品,
户部侍郎。我爹说,陆珩有出息,靠得住。我笑着点头,心里却隐隐有些不安。
他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有时候一连几天都不着家。我去问他,他说朝中事忙,让我别多想。
我没多想,我让人去查了。查回来的消息,像一盆冰水浇下来。他养了一个外室,
在城南的巷子里,已经快一年了。那女子叫林婉柔,小户出身,据说是他的救命恩人。
可探子说,那女子已经有了三个月的身孕。我坐在屋里,对着窗外的月亮,坐了一整夜。
第二天,我去城南看了那女子。她确实长得不错,清秀温婉,眉眼间带着几分柔弱。
她看到我,也不慌张,只是福了福身:“见过夫人。”“你认识我?”“夫君提过。”她说,
“他说夫人是好人。”夫君。她叫他夫君。我看着她微微隆起的小腹,忽然觉得很累。
不是愤怒,不是悲伤,是一种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累。我嫁给他三年,连个孩子都没有,
不是不能生,是他来我房里的次数越来越少。我以为是朝事忙,原来是他有了别人。
“你好好养着。”我说。然后我转身走了。第三章:质问那天晚上,我等到了他。
他回来得很晚,身上带着酒气,看到我坐在堂屋里,愣了一下:“怎么还没睡?
”“我去了城南。”我说。他的脸僵住了。酒气散了大半,他站在那里,看着我,
像是在等我的发作。可我没有发作。我只是问:“她是谁?”他沉默了很久,然后开口。
我以为他会解释,会道歉,会说一些“是她勾引我”之类的话。可他没有。他只是看着我,
眼神平静得像在看一个陌生人。“昭宁,这些年你给的,我都记着。”他说,
“但你知不知道,每次看到你,我就想起我是靠女人爬上来的。”我愣住了。“你什么都好。
”他继续说,声音很轻,像是在陈述一个事实,“你出身好,长得好,你带十里红妆嫁给我,
你爹帮我铺路。可你知道吗,每次同僚夸我娶了个好夫人,我都在想,他们是不是在笑我,
笑我是个吃软饭的。”我想说什么,但喉咙像被堵住了。“她不一样。”他说,
“她什么都不知道,她只知道我是陆珩。她仰慕我,依赖我,在她面前,我是个男人。
不是你沈昭宁的附属品。”我站在那里,听着他说完。窗外的风吹进来,很凉。“我欠你的,
我还。”他说,“但她,我不想放手。”我没有哭。从始至终,我都没有哭。我只是看着他,
看了很久,久到他的眼神从平静变成躲闪。“好。”我说。第二天,我写了一封和离书,
让人送去给他。他来见我,脸色很难看:“你这是做什么?”“你不是要还我吗?”我说,
“和离,嫁妆你留着,就当是你欠我的还清了。沈家那边,我会说是我身体抱恙,回家休养。
你的名声,保得住。”他愣住了,半晌才说:“你……让我再想想。”“不必了。”我说,
“陆珩,三年了,我也想明白了。我不恨你,只是不想再等了。”我搬回了沈家。
第四章:那壶酒三月后,他要娶林婉柔做平妻。大婚那日,江都城下着小雨。
我让人送去了一壶酒,说是贺礼。酒是我亲手酿的,埋在后院桂花树下三年,
本来是打算我们成婚那日喝的。后来那日过去了,就一直埋着。送酒的人回来禀报,
说他饮下了。一个时辰后,有人来报信,说酒里有毒,他快不行了。我换了身素净的衣裳,
去了他府上。府里乱成一团,下人们进进出出,脸上都是惊慌。我穿过人群,走进内室。
他躺在床上,脸色苍白,嘴角还有没擦干净的血迹。林婉柔跪在床边,哭得梨花带雨,
看到我进来,吓得往后缩了缩。“你……你……”我没有理她。我走到床边,低头看他。
他睁开眼睛,看着我,眼里有一瞬间的茫然,然后是恍然,然后是……解脱?“是你。
”他说,声音很轻,“也好。”我弯下腰,在他耳边轻声说:“陆珩,我不恨你。
我只是想让你记住我。”然后我拿起床头那剩下的半壶酒,喝了下去。林婉柔尖叫起来。
我没有理她,在他身边躺下,闭上眼睛。我想,这辈子就这样吧。我欠他的,还了。
可我没有死。那酒里的毒是我自己配的,剂量算得刚刚好,能让人假死三日。这三日里,
我被人从乱葬岗捡走,一路北上,去了北境。沈家的人以为我死了,官府登记了死亡,
户籍销了。这世上,再也没有沈昭宁。我烧掉的那封和离书,是为了让官府查不到我的去向。
我让人送去的那壶酒,是为了让所有人以为我是殉情而死。这样,就不会有人找我。
我去了北境,化名沈昭,从一个小兵做起。第五章:北境十年北境的风,和江都完全不一样。
江都的风是软的,带着水汽,吹在脸上润润的。北境的风是硬的,像刀子,刮得人脸疼。
我第一次站在城墙上,被风吹得睁不开眼,心想这地方真不是人待的。可我待下来了。
我从小兵做起,烧过火,喂过马,守过城门。后来因为我识文断字,被调去文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