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为谋前程,将我与母亲一并卖入人贩手中。在那辆颠簸的囚车上,母亲望了我最后一眼,
纵身投入滚滚江流。我从被贩卖的蝼蚁,到落草为寇的山匪,从青楼火海的死局,
到金戈铁马的战场。我隐忍蛰伏,在列国间周旋,以铁血和智谋,
一步步从孤女走到监国公主,最终问鼎天下。多年后,金銮殿上,新晋的权臣抬头仰望,
那龙椅上高坐的女帝,正是他早已“死”去的女儿。第一章我叫阿雀,
一个连姓氏都被剥夺的名字。这个名字是我父亲,沈廷兰,亲口赐予的。他说,麻雀命贱,
好养活。那年我十岁,他为了一个吏部侍郎的空缺,将我和母亲打包卖给了人贩子。
成交的三十两纹银,是他通往青云路的投名状。我记得那天,天色灰蒙蒙的,
像一块浸了水的脏布。母亲被两个粗壮的婆子反剪着双手,嘴里塞着布团,
只能发出绝望的呜咽。她那双往日里总含着温柔笑意的眼睛,此刻只剩下死寂。
沈廷兰站在廊下,穿着一身崭新的官袍,身姿挺拔。他没有看我们,目光越过我们,
望向京城方向,那里有他的锦绣前程。“老爷,求求你,阿雀还小,她是你亲女儿啊。
”母亲挣扎着,含糊不清地哀求。他终于舍得将目光投过来,却像在看两件没有生命的货物。
“哭什么?能为我的前程铺路,是你们的福分。”他的声音没有一丝波澜,
冷得像数九寒冬的风,“到了地方,安分守己,别给我惹麻烦。
”我和母亲被塞进一辆散发着霉味的囚车。车轮滚滚,碾碎了我对“父亲”二字的所有幻想。
我没有哭,只是死死攥着母亲冰冷的手,指甲掐进了她的肉里。母亲一路无话,
只是怔怔地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景物。当囚车行至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边时,她忽然回过头,
用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力气抱紧我。“阿雀,忘了爹,忘了娘,活下去。
”她在我额上印下一个冰冷的吻,然后猛地推开我,用尽全身力气撞开车门,
毫不犹豫地纵身跃入浑浊的江水。水花溅起,瞬间便被江流吞没,再无声息。“娘!
”我撕心裂肺地喊着,想要冲出去,却被身旁的人贩子一巴掌扇倒在地。“嚎什么嚎!
一个赔钱货,死了干净!”我的脸颊火辣辣地疼,可我感觉不到。我的世界,
随着母亲的纵身一跃,彻底崩塌了。我趴在冰冷的车板上,看着那条吞噬了我母亲的江,
眼中没有泪,只有一片烧红的恨意。沈廷兰,我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让你亲眼看着,
你用我们母女的白骨铺就的青云路,是如何被我一寸寸碾碎。人贩子似乎嫌我晦气,
在下一个镇子,便将我以五两银子的价格,卖给了一个准备运往边境的“菜人”队伍。
所谓的“菜人”,就是被当做军粮贩卖的活人。我被烙上了一个屈辱的印记,一个“菜”字,
烙在手腕上,丑陋又醒目。我知道,我的人生,从被父亲卖掉的那一刻起,
就已经坠入了最深的地狱。我必须爬出去,踩着所有人的尸骨,爬回人间,然后,
去找沈廷兰,讨回这笔血债。第二章囚车队在崎岖的山路上颠簸前行,
车里弥漫着绝望和恶臭。我缩在角落,像一头受伤的孤狼,用警惕的目光打量着周围的一切。
转机来得猝不及防。一个黄昏,当车队行至一处名为“黑风口”的狭窄山谷时,
两侧山林里突然响起尖锐的呼哨声。无数支箭矢如蝗虫般倾泻而下,
押送的官兵瞬间倒下一大片。“是黑燕寨的山匪!”有人惊恐地大喊。车厢里顿时乱作一团,
哭喊声、尖叫声此起彼伏。我却在这一片混乱中,看到了生机。我用尽力气,
撞开车厢的朽木门,滚了出去。一个山匪挥舞着大刀朝我砍来,我矮身躲过,
顺手从地上抄起一块尖锐的石头,用尽全身力气砸向他的脚踝。那人惨叫一声,踉跄倒地。
我没有片刻犹豫,拔下他发髻上的簪子,反手刺向另一个扑过来的官兵的眼睛。
鲜血溅了我一脸,温热而黏腻。我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力气和狠劲,
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活下去。混乱中,一个身穿黑色劲装、身姿矫健的女人注意到了我。
她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神锐利如鹰。她手中长鞭一甩,
卷住一个正要对我下杀手的官兵的脖子,用力一扯,那人便飞了出去。“有点意思。
”她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这么小的年纪,这么大的煞气。你叫什么?”“我没有名字。
”我握紧手中带血的簪子,冷冷地盯着她。“从今天起,你有了。”她用马鞭指了指我,
“跟我走,我叫黑燕,黑燕寨的大当家。以后,你就叫凤栖,凤凰栖于梧桐,我倒要看看,
你这只小麻雀,能不能真有涅槃成凤的那一天。”这是我改变命运的契机。
我毫不犹豫地丢掉簪子,对着她跪了下去:“我跟你走。”黑燕寨坐落在深山之中,
易守难攻。这里没有官府的律法,只有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强者为王。我成了黑燕的亲卫,
寨子里最底层的存在。所有人都看不起我这个从“菜人”堆里捡回来的黄毛丫头。
他们嘲笑我瘦弱,欺负我年幼。我一言不发,将所有的欺辱都默默咽下。白天,
我跟着寨子里的师傅学习刀法、箭术,用远超常人的毅力打磨自己的身体。晚上,
我偷偷溜进黑燕的书房,点着油灯,啃那些她从大户人家抢来的兵法和史书。
黑燕将我的努力看在眼里,却从不夸奖,只是偶尔会丢给我一些伤药,或者在我看书时,
从旁指点一两句。三个月后,寨子里的一个头目喝醉了酒,想对我动手动脚。我没有求饶,
也没有躲闪。在他扑过来的瞬间,我用新学的擒拿手卸掉了他的胳膊,
然后一脚将他踹出三米远。整个寨子都安静了。
所有人看着我这个浑身是血、眼神却冰冷如刀的女孩,再也不敢有丝毫轻视。
黑燕站在不远处,满意地点了点头。“不错,有点凤凰的样子了。
”这是我获得的第一个小爽点,我用自己的拳头,赢得了在这乱世中的第一份尊重。我知道,
这只是开始。我的敌人,是远在京城,步步高升的沈廷兰。我要变得更强,
强到足以将他从云端拽下来。第三章在黑燕寨站稳脚跟后,
我开始主动寻找展现自己价值的机会。我不再是那个只能被动挨打的阿雀,我是凤栖,
要主动出击的凤栖。机会很快来了。附近清河县的县令换了人,新官上任三把火,
第一把火就烧向了盘踞在黑风口的黑燕寨。他集结了三百县兵,扬言要在一个月内荡平山寨。
寨子里的头目们大多是莽夫,叫嚣着要下山跟官兵硬碰硬。黑燕坐在虎皮椅上,眉头紧锁,
一言不发。“大当家,”我站了出来,“硬碰硬是下策。我们虽占地利,
但人数和装备都处于劣势,一旦被围,不出半月,粮草断绝,不攻自破。
”一个络腮胡的头目不屑地哼了一声:“你个黄毛丫头懂什么兵法?我们黑燕寨的弟兄,
一个能打十个!”“李叔,”我转向他,不卑不亢,“打仗靠的不是匹夫之勇,是脑子。
新任县令叫王志,举人出身,心高气傲。这种人,最重名声,也最怕失败。
我们可以利用这一点。”黑燕的眼睛亮了:“说下去。”“王志初来乍到,急于立功,
必然轻敌。我们可以示敌以弱,故意让他赢几场小仗,让他觉得我们不堪一击。然后,
将他引入我们提前设好的埋伏圈,一举歼灭。”我走到沙盘前,拿起小旗,开始布置,
“此地名为一线天,地势险要,是他们的必经之路。
我们可以在两侧山壁上……”我将我的计划和盘托出,从诱敌深入到埋伏合围,
再到断其后路,每一个细节都考虑得清清楚楚。满堂的糙汉子都听傻了,他们从未想过,
打仗还可以有这么多门道。黑燕听完,猛地一拍桌子:“好!就按凤栖说的办!
”她看向我的眼神,充满了欣赏和信任,“这次行动,你来全权指挥。”我没有推辞。
这是我第一次指挥战斗,我必须赢。接下来的半个月,一切都按照我的计划进行。
我们节节败退,丢盔弃甲,王志的县兵势如破竹,很快就打到了黑风口外围。
王志果然被胜利冲昏了头脑,认为黑燕寨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亲率主力,长驱直入,
一头扎进了我在一线天设下的口袋阵。当滚石和民木从天而降,
当数百名山匪从两侧山林中杀出时,王志才明白自己中计了,但为时已晚。三百县兵,
全军覆没。王志被我亲手活捉。我提着被捆成粽子的王志回到山寨时,
所有人都用一种敬畏的目光看着我。那个曾经嘲笑我的络腮胡李叔,第一个冲上来,
对着我抱拳,由衷地说道:“凤栖姑娘,不,军师!俺老李服了!以后你说东,俺绝不往西!
”黑燕更是大喜过望,当众宣布,我为黑燕寨的二当家,地位仅在她之下。
我看着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王志,心中没有半分喜悦。这点小小的胜利,比起我所承受的,
根本不值一提。我让人给王志松了绑,又给他换了身干净衣服,好酒好菜地招待着。
王志不解地看着我:“你不杀我?”“杀了你,朝廷会派更厉害的人来。留着你,
对我更有用。”我淡淡地说道,“从今往后,清河县的税收,黑燕寨要三成。你对外就说,
剿匪大胜,但山匪主力逃窜,需要时间清剿余孽。这样,你的官位保住了,
我的寨子也安全了。双赢。”王志看着我,这个年纪不过十二三岁的少女,
眼神里第一次露出了恐惧。他知道,他面对的,不是一个山匪,而是一个玩弄人心的魔鬼。
这一战,让“凤栖”这个名字,第一次传出了黑风口。也让我明白,武力只能自保,而权谋,
才能杀人。我的目光,已经越过这座小小的山寨,望向了那座权力的中心——京城。
第四章清河县的安宁并未持续太久。王志虽然听话,但朝廷不是傻子。剿匪不力,
加上供奉山匪,很快就被人捅了上去。新的危机,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来得凶猛。
朝廷派来了新的钦差大臣,总领三州兵马,全权负责剿匪事宜。而这位钦差大臣的名字,
像一根毒刺,狠狠扎进了我的心里。他叫,沈廷兰。我那个为了前程,
亲手将妻女推入深渊的父亲。他果然平步青云,短短几年,就从一个从七品的小官,
爬到了手握兵权的正四品大员。消息传到山寨,所有人都慌了神。这次来的不是县兵,
是正规军,足足三千人,由一个心狠手辣的酷吏统领。黑燕寨这点人马,在他们面前,
无异于螳臂当车。寨子里弥漫着一股绝望的气息,有人提议投降,有人提议逃跑。
黑燕一刀砍碎了桌子,厉声喝道:“谁敢再说一个‘降’字,杀无赦!我黑燕寨的弟兄,
只有站着死,没有跪着生!”她看向我,眼中带着一丝担忧:“凤栖,你有办法吗?
”我看着沙盘上密密麻麻代表着官兵的旗子,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我恨沈廷兰,
做梦都想杀了他。可当他真的带着大军兵临城下时,我才发现我们之间的差距是如此巨大。
“有。”我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但很险。”沈廷兰的打法和我完全不同。
他不搞什么诱敌深入,直接用最笨也最有效的办法——围山。
三千大军将整个黑风口围得水泄不通,然后开始伐木烧山,一步步压缩我们的生存空间。
他这是要将我们活活困死、烧死。山寨的存粮只够支撑十天。山下的水源也被官兵切断。
我们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压制状态。弟兄们的情绪越来越焦躁,
甚至开始为了争抢一点点水而大打出手。黑燕拖着病体,每日巡山,鼓舞士气,
但她的脸色一天比一天苍白。我知道,她的旧伤复发了。我站在山巅,
用千里镜望着山下那座戒备森严的帅帐。我知道,沈廷兰就在里面。他一定很得意吧,
看着我们这些“匪寇”像笼中的困兽一样,做着最后的挣扎。我不能让他得逞。
我开始疯狂地研究地图,研究沈廷兰的行军布阵。他很谨慎,大营布置得无懈可击。
但再谨慎的人,也有弱点。我发现,他为了追求合围的速度,将战线拉得太长,
导致中军和后方的粮草营之间,出现了一个短暂的兵力空虚地带。尤其是在深夜换防的时候,
那里会有一个致命的缺口。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我找到了黑燕,
将我的计划告诉她:“我们必须主动出击,烧了他的粮草。粮草一断,三千大军,不战自乱。
”“太冒险了。”黑燕咳了两声,“我们只有三百多弟兄,要去冲击数千人的大营,
无异于以卵击石。”“置之死地而后生。”我的眼神坚定无比,“大当家,
这是我们唯一的活路。而且,这次突袭,由我亲自带队。”我不仅要烧他的粮草,
我还要让他知道,他当年抛弃的女儿,今天,就站在他的对立面,要亲手毁掉他的一切。
入夜,我换上一身夜行衣,挑选了五十名最精锐的弟兄。临行前,
黑燕将她的贴身佩刀交给我。“凤栖,活着回来。”她的声音沙哑,却充满了力量。
我重重点了点头,转身没入黑暗之中。刀锋冰冷,一如我此刻的心。沈廷兰,你的噩梦,
来了。第五章夜色如墨,山风凛冽。我带着五十名弟兄,像一群幽灵,
悄无声息地穿行在密林之中。我们每个人嘴里都含着一枚木片,防止发出任何声音。
沈廷兰的军营灯火通明,巡逻的士兵往来不绝。正如我所料,
他的防御重心全部放在了前营和中军,后方的粮草大营,防备相对松懈。
我们绕到了军营的后山,这里是一片陡峭的悬崖。官兵们认为无人能从这里潜入,
只派了寥寥数人看守。我打了个手势,身后的弟兄们立刻从背上解下飞爪,熟练地甩向崖顶。
这是我们山匪的看家本领。五十道黑影,如壁虎般悄无声息地攀上了悬崖。
我们干净利落地解决了几个打瞌睡的哨兵,成功潜入了粮草大营。
眼前是堆积如山的粮草和辎重,足够三千大军吃用一个月。我眼中闪过一丝厉色,
做了一个“动手”的手势。弟兄们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火油,泼向粮草堆。我则拿出火折子,
在点燃引线的前一刻,心中涌起一股奇异的感觉。我仿佛能看到,
沈廷兰在帅帐中因为大局在握而露出的得意笑容。我冷笑一声,将火折子凑了上去。“轰!
”火光冲天而起,瞬间将半个夜空照亮。干燥的粮草遇到火油,立刻燃起熊熊大火,
火舌疯狂地吞噬着一切。“走水了!粮草营走水了!”整个军营瞬间炸开了锅。
无数士兵从营帐中冲出,乱糟糟地提着水桶去救火,但火势太大,根本无法控制。“撤!
”我低喝一声,带领弟兄们趁乱向外冲。沈廷兰的反应很快,中军的士兵立刻组织起来,
向我们包抄过来。但军营已乱,到处都是奔跑的人群,他们的阵型根本无法展开。
我们像一把尖刀,狠狠地扎进了混乱的人群中。我手中的刀,是黑燕的刀,锋利无比。
我不再是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阿雀,每一次挥刀,都带着复仇的火焰。混乱中,
我看到一个身披铠甲、被众人护在中央的将领,正惊怒交加地指挥着士兵。虽然隔着很远,
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沈廷兰!他比几年前更显威严,眉宇间多了几分杀伐之气。
他也看到了我,看到了我这个带领匪徒烧毁他粮草的“女匪首”。我们的目光在火光中交汇。
我不知道他是否认出了我,但我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了极致的愤怒和一丝不易察觉的惊疑。
我朝他举起了手中的刀,做了一个割喉的动作。“沈廷兰!今日之火,只是利息!他日,
我必取你项上人头!”我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穿过嘈杂的战场,传入他的耳中。
他的身体明显一震,脸上的表情变得无比复杂。“抓住她!死活不论!”他怒吼着,
声音都变了调。更多的官兵向我涌来。我们五十人,面对数千人的围堵,压力陡增。
就在我们即将被包围的时刻,山寨的方向突然响起了震天的喊杀声。是黑燕!
她竟然拖着病体,带领剩下的所有弟兄,从正面发起了决死冲锋,为我们吸引了大部分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