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的巷口,我又看见了顾言之。上一世,我把他带回家,沾满泥水的白衬衫,
我洗了一整夜。后来他踩着我的血肉成了商界新贵,却在我咳血弄脏他西装时,一把推开我。
他说:“苏沁,你的任务完成了。”我死在医院,他连最后一面都没赶上。如今重生,
我脱下外套盖在他身上,用公共电话报了警,转身消失在雨里。他疯了一样找我,
以为我的冷漠是欲擒故纵。他不知道,我脑子里装着我们一整世的悲剧。
还有一个关于他白月光的秘密,足以把他彻底摧毁。正文1雷劈下来的时候,
我从书桌前惊醒。冷汗把后背的衣服浸透了。我摸了摸自己的胃。不疼。
没有刀绞一样的剧痛,没有手背上密密麻麻的针孔,没有那股甩都甩不掉的消毒水味。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光洁的,年轻的,十八岁的手。墙上的日历,
鲜红的数字告诉我——这是十年前。我刚考上大学的那个秋天。遇见顾言之的那个雨夜。
“苏沁!发什么呆呢,宿舍楼要关门了!”室友陈雪的脑袋探进来。我胡乱点了点头,
抓起伞跟她冲出图书馆。雨大得像从天上倒水。冰凉的风往骨头缝里钻,但我脑子里翻滚的,
全是上辈子的画面。上辈子,就是这样一个雨夜。我在回宿舍的路上,
捡到了被人打得半死的顾言之。他蜷在巷口,浑身是血,那双眼睛又狠又倔,
像一匹受伤的狼。我动了恻隐之心。带他回去,治伤,照顾他,用我兼职赚的钱供他读书。
后来,为了他创业,我放弃了出国的全额奖学金,打三份工,累到胃出血,
累到头发一把一把地掉。他踩着我,一步一步爬上去,成了全城最年轻的商界新贵。
功成名就那天,他给我办了场盛大的生日宴。我穿了最好看的裙子,以为苦尽甘来。
他当着所有人的面,宣布和林氏千金订婚。我成了全城笑话。我冲上去质问。他看我的眼神,
像看一个不认识的人。“苏沁,我们之间,只是资助和被资助的关系。”“我对你,
只有感激。”后来我查出胃癌晚期。他一次都没来看过我。直到我死的那天,他来了。
我拼了最后一口气抓住他的衣袖,咳出的血溅在他的定制西装上。他皱着眉,把我的手甩开。
“苏沁,你的任务完成了。”这是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至死都没搞明白——我的任务,
到底是爱他,还是替另一个人活着。“苏沁!你看那边!”陈雪的声音把我拽回来。
我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那个巷口。那个黑色的身影。蜷在垃圾桶旁边,
血和雨水混在一起,流了一地。顾言之。我的胃猛地抽了一下。“天啊,他流了好多血!
我们要不要过去看看?”陈雪拉我的袖子。“别去。”我的声音干得发哑。
“可是他好可怜——”“陈雪。”我死死攥住她的手腕,“听我的,绕路走。
”她被我的表情吓住了,不敢再说话。我拉着她转身。走了三步。巷子里传来一声呻吟。
很轻,像是用尽了最后的力气。我的脚钉在了地上。脑子里闪过上辈子他靠在床头,
虚弱地笑着跟我说:“苏沁,你是我生命里唯一的光。”光。真他妈讽刺。我深吸一口气。
“你在这等我。”我撑着伞,一步步走过去。走到他面前。他比记忆里更惨。
额头破了个口子,血顺着脸往下淌,混着雨水,整张脸都是红的。嘴唇发白,眼睛闭着,
睫毛上全是水。我的心还是疼了一下。不争气。我面无表情地脱下外套,弯腰,盖在他身上。
这件外套是我用第一个月奖学金买的,我很喜欢。但我不要了。就当是替上辈子那个蠢货,
做最后一次告别。我站起来,转身走到路边的公共电话亭,投了几个硬币。“110吗?
XX大学后街巷子里,有人受伤,需要救助。”挂掉电话。把剩下的硬币扔进垃圾桶。
头也不回。顾言之,上辈子我救了你的命,给了你我的一切。这辈子,还你一条命。
从此两清。2接下来两周,我把所有精力砸在学业上。
不再像上辈子那样每天啃两个馒头省钱。按时吃饭,按时睡觉,报名参加学术竞赛,
申请那个曾经因他而放弃的交换生项目。我以为,我和顾言之的交集到此为止。
直到那天下午,图书馆。我正查资料,一道影子罩下来。“同学,你好。”低沉的,
带着磁性的声音。我全身的血一瞬间冻住了。这个声音刻在我骨头里,烧都烧不掉。
我没抬头。“有事?”“我叫顾言之,金融系的。”他在我对面坐下来,“我在找一个人。
”“那你应该去广播站。”他笑了一声。“两周前的雨夜,有人在后街巷子里救了我。
她给我盖了一件米白色的外套,然后报了警。”我翻书的手指停了。
“我不认识你说的这个人。”我合上书站起来。“是吗?”他伸手,按住了我的书。
“那件外套口袋里,有一张借书卡。”他看着我。“上面写着你的名字——苏沁。
”我的脑子嗡了一下。借书卡。那天借了书还没登记的借书卡,就放在外套口袋里。
我清除了一切,偏偏忘了这个。重生一次,丢三落四的毛病还是没改。“苏沁。
”他叫我的名字,眼睛里带着一种我看不太懂的光,“我找了你很久。”我深吸一口气,
第一次正眼看他。他已经恢复了,脸上没有伤痕。白衬衫,牛仔裤,阳光打在他身上。干净,
帅气,像是老天精心雕刻的作品。就是这张脸,让我上辈子赔上了命。“那天的事,
举手之劳。”我把书从他手底下抽出来,“不用谢,也不用再来找我。”我转身走了。
走出三排书架,我能感觉到他的视线一直钉在我后背上。像一根烧红的针。
我以为说得够清楚了。我错了。3从那天起,顾言之开始出现在我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早上晨跑,他“正好”路过,递一瓶温牛奶。食堂吃饭,他端着托盘精准地坐到我对面。
上专业课,一个金融系的人抱着本高数书坐在最后一排,全程盯着我。他送来的东西,
我全部处理掉。牛奶给了流浪猫。草莓蛋糕连盒子都没拆,直接进垃圾桶。草莓蛋糕。
上辈子每个纪念日他都给我买。我以为是他记住了我的口味。后来才知道,
那是他白月光最爱吃的。终于有一天傍晚,他把我堵在宿舍楼下。眼下乌青,
但眼睛亮得吓人。“苏沁,你到底想怎样?我哪里得罪你了?”“顾同学,
”我往后退了一步,“我们不熟。”“不熟?”他上前一步,“我找了你两个月,
每天——”“我没让你找。”我打断他。“你做的这些,从来没问过我要不要。这不叫追求,
叫骚扰。”“请你以后离我远一点。”他的手突然抓住我的手腕,力气大得像要把骨头捏碎。
我浑身的血一下子涌上头顶。上辈子,就是这双手。在我咳血弄脏他西装时,
这双手把我推开的。“别碰我!”我猛地甩开他,后退两步,脸上一丝血色都没有。
他愣住了。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手,又看我的脸。他的眼神变了。不是愤怒,是一种……困惑。
像是第一次意识到,我不是在跟他玩欲擒故纵。我是真的怕他。“苏沁——”“最后一次。
”我一字一字说,“离我远点。否则后果自负。”我转身进了宿舍楼。回到房间,
靠着门滑坐在地上,大口喘气。我以为这次之后,他该放弃了。然而三天后,
我收到了校庆晚会的消息。陈雪拉我去,说有抽奖,特等奖是新款笔记本电脑。我心动了。
我那台二手电脑卡得要死。我就不该去。晚会进行到一半,
主持人突然换了一种极其暧昧的语气:“接下来是特别环节——金融系才子顾言之同学,
有几句话想对一位特别的女生说。”聚光灯全打在舞台上。顾言之穿着白色西装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