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纪,我于深宫证不朽(李默陈三福)热门网络小说_最新完本小说长生纪,我于深宫证不朽(李默陈三福)
作者:君生忆冷
军事历史连载
小说叫做《长生纪,我于深宫证不朽》是君生忆冷的小说。内容精选:李长安穿成太监,还没活过三章就要死了。
幸好,他体内莫名多了一股“气”,伤好得特别快!
本以为能猥琐发育,却发现:
教他武功的老太监,是前朝禁忌;
针对他的大太监,想拿他炼丹;
连宫里的鬼影子,都追着他流口水!
直到他捡到一块印,上面写着:掌此印者,守长生之秘,担补天之责。
李长安:“???我只想活命,怎么就要我补天了?”
但当他回头,看到身后需要守护的一切时,他握紧了手中的印。
“好吧,那这天,就由我来补!”
2026-02-11 02:10:46
。,又似意识被生生碾成齑粉,那股撕裂了神经、跨越了混沌的剧痛,硬生生将李默从无边的黑暗里拽了出来。。,棱角磨着混沌的思绪,艰难地拼凑着最后的记忆:网约车失控的失重感,车厢翻滚时铁皮的扭曲巨响,碎玻璃划过脸颊的冰凉刺痛,还有同事小张惊惶到变调的尖叫。然后就是无尽的黑,像坠入深不见底的寒潭,连呼吸都带着滞涩的沉。,入目是低矮的木椽,糊着的黄纸潮乎乎地贴在椽子上,边角卷翘,落着薄薄一层灰。空气里搅着三层味道——劣质炭火的呛人烟味,屋角霉草的腐味,还有一股子钻鼻的、腥苦交杂的药味。,是下身那股烧灼般的疼,火辣辣的,顺着腿根缠上腰腹,每一丝肌肉的颤动,都能扯着那处伤口,传来钻心的、持续不断的钝痛。“唔……”他想动一下手指,不过是极轻微的动作,剧痛却瞬间顺着脊椎冲上脑门,眼前炸开一片黑星,喉咙里溢出一声压抑的闷哼。“醒了?”一个嘶哑苍老的声音在身侧响起,没什么情绪,带着种见惯了生死的麻木,“醒了就好,能熬过这头一关,命就算捡回来一半了。”
李默——或是说,占据着这具陌生躯壳的现代意识——艰难地转动眼珠,眼睫粘着眼屎,涩得疼。身侧矮凳上坐着个老者,穿件洗得发白的灰褐色粗布袍子,面皮干瘪得像晒皱的核桃,眼角堆着层层皱纹,手里攥着根磨得光滑的木杵,一下下捣着陶钵里的草药,闷响在狭小的屋里荡开,混着药草的碎响。
这服饰,这屋子,这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陈旧气……都陌生得让他心慌。
“这……是哪?”他想开口,喉咙却干得冒烟,发出的声音嘶哑粗嘎,完全不是自已那副常年对着电脑的、略带沙哑的男声。
“蚕室。”老者头也不抬,木杵依旧一下下捣着,“净身房的后屋。你运气算好,王刀子的手艺还没全丢,刀口收得齐,没溃烂。躺够三天,就能挪去‘下处’养着了。”
净身。净身房。
两个词像一盆冰水,兜头浇下,瞬间浇灭了他所有的混沌。无数混乱的、不属于他的记忆碎片猛地涌上来,撞得他太阳穴突突直跳:被两个粗汉按在一条散发着馊味的窄凳上,手腕被粗麻绳勒得生疼,视线里晃着房梁上垂下来的、沾着黑垢的麻绳……一道冰冷的触感擦过腿间,紧接着是撕心裂肺的、让他瞬间昏厥的疼……还有更早,几个面目模糊的汉子捏着一张纸,跟一个哭哭啼啼的妇人说着什么,妇人的哭声碎碎的,手里还牵着个扎着黄毛小辫的丫头……
“不……不可能……”他嘴唇哆嗦着,牙齿咬得咯咯响,巨大的恐惧攥住了心脏,竟暂时压过了身体的剧痛。他想抬起手,却发现手臂软绵无力,指尖连一点力气都使不上,这具身体,陌生得像套在身上的、沉重的壳。
“省点力气吧。”老者终于停下捣药,抬眼瞥了他一眼,浑浊的眼珠里藏着点锐利,像淬了冷光的碎玻璃,“进了这门,断了那根,从前的种种,就算是死了。记着,你现在是宫里的人了,以后能不能活出人样,看造化,看规矩,也看……你能不能把自已当个‘没根’的人。”
老者端过一旁的粗瓷碗,碗里是黑乎乎的药汁,飘着几缕药渣。他捏着李默的下巴,用木勺撬开他的嘴,不由分说地灌了进去。药汁极苦,还带着股生腥的味,呛得李默剧烈咳嗽,每咳一下,腹部的伤口就被牵扯着疼,冷汗瞬间冒了出来,顺着鬓角滴在枕头上,凉得刺骨。
“你……你是谁?”他喘着气,胸口起伏,疼得话都说不连贯。
“陈三福。跟你一样,老废物一个,在这儿照看你们这些刚‘过来’的崽子。”陈三福放下碗,伸手掀开他下身缠着的厚厚麻布,粗糙的手指擦过皮肤,带来一阵刺痒的疼,“麻药劲过了,疼是正常的。疼,才知道自已还活着。记着这疼,以后在宫里,比这疼的滋味,多着呢。”
陈三福的话像一把钝刀子,一下下割着李默残存的现代意识。他闭上眼,现代世界的画面和眼前这荒谬的现实疯狂撕扯:他是李默,三十岁的程序员,项目上线前夜熬了三个通宵,打车回家的路上出了事故,他还没来得及跟爸妈说中秋回家,还没来得及拆新买的键盘,还没来得及喝上一口楼下便利店的热奶茶……
可现在,他成了一个不知名的少年,因为家贫或是被拐,被送进这活地狱,成了一个太监。
接下来的三天,是李默有生以来最黑暗的时光。疼痛是刻在骨头上的背景音,不分昼夜,每一次呼吸、每一次翻身,都带着扯着伤口的疼。每隔几个时辰,陈三福就会来灌药、换药,每次揭开麻布,看到那处狰狞的、血肉模糊的伤口,李默都忍不住一阵生理性的眩晕和恶心,胃里翻江倒海。
他拒绝进食,拒绝思考,只想就这样躺着,让疼痛带走最后一丝意识,就此死去。
但陈三福总有办法。他会捏着李默的鼻子,硬灌进稀米汤,或是用那副冰冷的、毫无波澜的语气说:“想死?容易。可你死了,你那摁了手印的卖身银子,就得你家里人赔。赔不起,你娘、你妹子,下场未必比你好——要么被卖去窑子,要么被拉去抵债,活活累死。”
不知道这是实话,还是老太监吓唬人的手段。但这句话,却像一道光,劈进了李默死寂的心里。这具身体原主的残留记忆里,那点模糊的画面突然清晰起来:瘦弱的妇人牵着他的手,手掌磨得粗糙,却很暖;扎着黄毛小辫的妹妹举着一颗糖,笑得眉眼弯弯,把糖塞到他手里,说“哥吃”。
那点微薄的、属于原主的牵挂,竟成了吊住他一丝生机的细线。他不能死,至少现在不能。
第三天下午,他被两个粗手粗脚的小太监挪到了所谓的“下处”——一间比蚕室更拥挤、更阴暗的大通铺屋子。地上铺着薄薄一层稻草,霉味混着汗味扑面而来,十几个同样刚净身不久的少年挤在铺板上,空气中弥漫着伤口腐败的腥臭味、汗液的酸臭味和廉价金疮药的刺鼻味,此起彼伏的呻吟声、压抑的哭泣声,缠在一起,让人喘不过气。
李默被扔到一个靠墙的铺位,墙皮返潮,湿冷的气透过薄薄的粗布衣裳渗进来,贴在背上,凉得难受。邻铺是个看起来只有十二三岁的孩子,脸烧得通红,嘴唇干裂起皮,嘴里含糊地念叨着“娘……冷……娘……”,小手攥着破旧的被子,瑟瑟发抖。
没人顾得上谁。在这里,命贱如草芥。只有一个同样面黄肌瘦、留着山羊胡的老太监,每天两次拖着吱呀作响的板车送来吃食——照得见人影的稀粥,还有硬得像石头的杂面饼子,吃完再收走屋角的便桶,那股骚臭味,能飘大半天。死了人,就直接用草席一卷,两个小太监拖着走,连句叹息都没有。
李默靠着冰冷的墙,机械地吞咽着分到的稀粥,粥水没什么味道,只带着点米糠的涩。活下去,成了此刻唯一的本能。他开始强迫自已观察,强迫自已倾听,从其他少年零星的哭诉和那个送饭太监不耐烦的呵斥里,勉强拼凑出一点信息:现在是大胤朝永泰十二年,这里是紫禁城的“安乐堂”下属的安置处,他们这些新进的净身少年,要在这里养伤一到两个月,等伤口基本愈合,就会被分派到各处做最低等的杂役太监,俗称“小火者”。
永泰?大胤朝?
他脑子里快速搜索着所有学过的历史,没有任何对应。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时空,一个他一无所知的封建王朝,而他,一个拥有现代独立意识的人,被困在一具残缺的、陌生的躯壳里,即将踏入那个史上最残酷、最扭曲的生存竞技场——宫廷。
伤口在缓慢愈合,烧灼般的剧痛渐渐变成了钝痛,勉强可以忍受。但另一种痛苦,却开始啃噬他的五脏六腑——那是深入骨髓的屈辱,是自我认知的崩塌,是无边无际的绝望。他看着自已的手,这双手细瘦,指节有点粗,不是他那只敲了十年键盘、指腹带着薄茧的手;他摸着自已的脖颈,没有喉结的起伏,陌生得让他心悸。他成了自已曾经最无法理解的人,成了封建皇权下的一颗尘埃,一件工具。
大约十天后,李默已经能勉强下地,扶着墙慢慢走动。邻铺那个发烧的孩子,在某个清晨被发现没了声息,身体已经凉透了,小脸依旧烧得通红,眼睛却永远闭着了。他像块破布一样被草席裹着,拖走时,草席擦过地面,发出沙沙的响。李默看着那空出来的、还留着一点体温的铺位,心里没有太多的悲伤,只有一种冰冷的、麻木的恐惧——下一个,会不会是自已?
这天,送饭的老太监丢给他一块硬邦邦的抹布,指了指外面的院子,呵斥道:“能动了就别在屋里挺尸!去,把西墙根那一片擦干净,晌午前内务府有公公来瞧,别污了贵人的眼,连累老子挨骂!”
这是李默第一次走出那间充满死亡气味的屋子。深秋的天,很高,很灰,像蒙着一层薄薄的纱,阳光惨白无力,照在身上,没有一点暖意。院子不大,地面是坑坑洼洼的青砖,砖缝里长着枯黄的杂草,被秋风一吹,簌簌地落。他扶着墙,一步一挪地走到西墙根,那里堆着些破烂的木盆、旧木牌,布满了灰尘和蛛网,风一吹,蛛网飘起来,粘在脸上,痒得难受。
擦洗的动作很慢,每一个弯腰,每一次抬手,都会牵扯下身还未完全长好的伤口,带来一阵熟悉的刺痛。但他却有点感激这份劳作,至少能让他的大脑暂时停止那些无休止的、令人发疯的思考,让他暂时忘记自已是谁,忘记这荒谬的一切。
就在他擦拭一块歪倒的旧木牌时,指尖突然被一根细硬的木刺扎了一下。很轻微的疼,却很尖锐,指腹立刻渗出一小粒鲜红的血珠。他下意识地把手指含进嘴里,温热的舌尖裹住指尖。
下一刻,他愣住了。
不是因为刺痛,而是因为那刺痛消失的速度太快了。不过两三秒,舌尖的痛感就淡了,几乎消失不见。他把手指拿出来,凑到眼前,借着惨白的阳光细看:血珠还没完全凝固,沾在指腹上,可那道被木刺扎破的小口,却似乎……已经不见了?
他用力眨了眨眼,以为是自已眼花了,又揉了揉眼睛,再看——皮肤平整,只有一点点几乎看不见的红痕,像被蚊子叮了一下,连结痂的痕迹都没有。
心跳猛地漏了一拍,手心瞬间冒了冷汗。是光线的问题?还是自已太虚弱,出现了幻觉?他下意识地抬手,摸了摸腹部包裹着麻布的伤口位置。那里依旧隐隐作痛,但似乎……比昨天这个时辰,疼得轻了些?他记得陈三福说过,这种净身的伤口,就算不感染,要彻底长好,不再渗液,至少也得一个多月,想完全不疼,更是要熬上两三个月。
他靠在冰冷的砖墙上,深吸了几口带着寒意的空气,冷风灌进喉咙,呛得他轻咳了一声,却也让他的脑子清醒了几分。那个木刺的伤口,绝对不是看错了。
“嘿!那小子!发什么呆!”送饭太监的呵斥声从门口传来,带着不耐烦,“擦干净了就滚回来!磨磨蹭蹭的,想挨揍是不是?”
李默压下心中的惊疑,攥紧了抹布,加快了动作。脑子里却乱成一团,像被秋风搅乱的蛛网,无数个疑问冒出来:是这具身体本来就恢复力强?还是……有什么别的原因?
回到屋里,他躺在铺板上,假装闭目养神,却将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腹部的伤口上。果然,一丝微弱的、几乎难以察觉的温热感,正从伤口深处隐隐传来,伴随着极其轻微的麻痒。不是发炎化脓的那种灼痛和刺痒,而是一种很柔和的、像是新生肉芽在慢慢生长的痒,从伤口边缘,一点点往中间漫。
他不敢声张,甚至不敢再多摸一下。在这个地方,任何一点异常,都可能带来灭顶之灾。枪打出头鸟,更何况是在这人人自危、命如草芥的安乐堂,一个恢复得“太快”的少年,只会引来不必要的关注,甚至是杀身之祸。
又过了几天,轮到陈三福来给他换药。当老太监揭开旧麻布的那一刻,嘴里下意识地“咦”了一声。李默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浑身的肌肉都绷紧了,屏住了呼吸,连眼皮都不敢眨一下。
“你小子……倒是个皮实的。”陈三福眯着眼,凑到伤口前仔细看,浑浊的眼珠里闪过一丝诧异,“这才不到二十天,刀口收得这么齐整,肉芽也长得密实,少见得很。”他用粗糙的、带着老茧的手指,轻轻按了按伤口周围的皮肤,“嗯,也没肿,没硬块。看来是个能挨刀子的命,福大命大。”
李默的后背已经被冷汗浸湿了,直到陈三福重新敷上新的金疮药,裹好麻布,转身离开,他才暗暗松了口气,后背抵着冰冷的墙,大口地喘着气。看来,陈三福只是觉得他恢复得快,是个“皮实”的,并未想到其他方面。
这微小的异常,像一粒投入死水的石子,在李默死寂的心里漾开了一圈圈微澜。如果……如果这具身体真的有什么不同寻常的恢复力,那在这个动辄得咎、人命如草芥的深宫里,这意味着什么?是活下去的筹码?还是另一场灾难的开端?
他不敢深想,却又忍不住去想。
日子在麻木和隐忍中一天天过去。同屋的人又少了两个,一个是伤口恶化,烂得骨头都露出来了,在夜里疼得惨叫了半宿,最后没了声息;另一个是偷偷跑出去,被抓了回来,活活打死在院子里,血肉模糊,连喊饶命的机会都没有。李默变得更加沉默,话少得可怜,只是低着头,观察,倾听,努力记住每一个听到的名字、职务,还有那些零碎的、保命的宫中规矩。他开始学着像其他人一样,对送饭的太监露出卑微讨好的笑,嘴角扯着僵硬的弧度,心里却一阵阵作呕,胃里翻江倒海。
他知道,这是活下去的代价。在这个地方,骄傲和自尊,一文不值。
一个月后,屋里大部分人的伤口都已愈合,能行走自如了。这天,院子里来了一个穿着体面些的蓝衣太监,面料是细棉布的,腰间系着青绸带,手里拿着一个小牌子,尖着嗓子宣读了分配名单。
李默被分到了“司苑局”下属的一个菜园子,做杂役,负责浇菜、锄地。
司苑局,种菜的。远离养心殿,远离后宫,远离那些手握生杀大权的贵人,只是在皇宫的角落里,做最卑微的活计。李默心里竟生出一点可悲的、卑微的庆幸——至少,远离了宫廷的核心,就少了些卷入纷争的可能,活下去的机会,能大一点。
临离开“下处”的前夜,他躺在坚硬的铺板上,睁着眼,看着头顶的黑暗。屋里很静,只有其他人均匀的呼吸声,还有窗外秋风刮过树梢的呜呜声。一个多月了,腹部的伤口早已愈合,只留下一道狰狞的、深粉色的疤痕,摸上去,硬硬的。
而就在今天下午,他无意中碰到自已的左小腿——那是刚净身后几天,他因为虚弱,下床时摔了一跤,被地上的一块碎瓦划出的一道颇深的口子,当时流了不少血,陈三福只是用粗布擦了擦,撒了点干巴巴的金疮药,草草包扎了一下。
当时那道伤口,足足养了十几天才结痂,痂皮很厚,硬邦邦的,他一直没敢碰。
他悄悄伸出手,在被子里摸到左小腿的位置。指尖触到的,不是预想中的厚痂,而是光滑的皮肤。那层硬痂,不知何时,已经脱落了。
他的手指轻轻划过那处,只有一道淡淡的、几乎与周围皮肤无异的白色细线,细得像一根头发丝,不仔细摸,根本察觉不到。
李默的手,僵在了那道几乎摸不出来的细线上。
深秋的寒气透过破旧的窗纸缝渗进来,贴在皮肤上,凉得刺骨。但他却感到一丝没由来的、更深的寒意,从脚底窜上来,顺着脊椎缓缓爬升,直抵天灵盖,让他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这不对劲。
这绝对不对劲。
一道木刺的伤口,几秒就愈合;一道深可见肉的划伤,不过十几天,就只留下一道几乎看不见的白痕;净身的重伤,不到一个月,就彻底长好。这根本不是什么“皮实”,这是违背常理的,是诡异的。
窗外的风声突然变了,不再是呜呜的响,而是像无数细碎的耳语,窸窸窣窣的,钻进他的耳朵里,像有无数双眼睛,在黑暗中盯着他。
他不知道这具身体里藏着什么秘密,不知道这份诡异的恢复力是福是祸。
他只知道,明天,他就要踏出这安乐堂,踏入那座红墙高耸、琉璃瓦覆顶的真正的紫禁城了。
那座城,藏着数不清的阴谋和杀机。
而他自已这具看似孱弱的躯壳里,似乎藏着一个比宫廷更幽深、更可怕的秘密。
前路茫茫,一片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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