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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南行离开那个自私知青后,我成了贸易大鳄》一经上线便受到了广大网友的关注,是“喜欢双管闷笛的赵喜刚”大大的倾心之作,小说以主人公周扬沈梦之间的感情纠葛为主线,精选内容:《南行:离开那个自私知青后,我成了贸易大鳄》是大家非常喜欢的男生生活,追夫火葬场,励志小说,作者是有名的网络作者喜欢双管闷笛的赵喜刚,主角是沈梦,周扬,林城,小说情节跌宕起伏,前励志后苏爽,非常的精彩。内容主要讲述了南行:离开那个自私知青后,我成了贸易大鳄
我背着两筐山货,敲响了知青宿舍的门。门里传出新婚妻子和前男友的笑声。
她说我只是个老实苦力。我说我不再是了。揣着五块钱,我走向了南行的车站。
等她再见到我,我已经是她无法触及的顶峰。正文1山上的露水打湿了我的裤腿,
两个竹筐里装满了风干的木耳和山参。这是我爬了三天山才弄到的,
想给沈梦换一身入秋的棉服。手刚碰到宿舍那扇薄薄的木门,里面就传来了说话声。
一个熟悉的男声响了起来,带着毫不掩饰的轻蔑。“梦梦,这种穷山沟里的糙汉,
怎么配得上你这种高材生?”是周扬,沈梦的前男友。一个星期前,他刚从县城调回了城里。
沈梦沉默了大概十秒钟,然后我听见她叹了口气。“他也就是老实,能吃苦,
供我读书不容易。”周扬嗤笑一声。“老实就是没本事,能吃苦说明他只配干苦力。梦梦,
跟我走吧,我已经托人给你办了回城指标。”门缝里飘出雪花膏的味道,
那是我上个月托人从省城买给沈梦的。她现在的声音听起来很疲惫。“再等等吧,
他刚为了我凑齐了最后一笔学费。等通知书下来,我再找个理由和他断了。”我站在门口,
阳光照在竹筐上,那些风干的山货显得有些滑稽。老实,能吃苦。在她眼里,
这两个词等同于廉价的耗材。我收回了准备敲门的手,转身下了台阶。
村口的张大叔赶着牛车经过,看见我便喊道。“林城,又给沈知青弄好东西了?
”他看着我那一筐筐山货,眼底全是羡慕。“这些拿去县城,少说能换十五块。
”我把筐子卸下来。“张叔,五块钱,这些都给你。”张大叔愣住了,瞪大眼睛看着我。
“你说啥?这可是山里的精货。”我点点头。“我有急事,你给五块钱,剩下的算我送你的。
”张大叔赶紧从兜里掏出一叠零钱,凑了五块钱给我。我接过来揣进怀里,
看着他欢天喜地地把山货搬上车。我没有回我和沈梦的新房。那里有一张我新打的木床,
还有我攒了半年钱给她买的收音机。我去了长途车站,路边的野草已经枯黄。
我兜里只有这五块钱,还有一张被我揉得发皱的录取通知书。那本该是属于我的。
沈梦不知道,当年的名额,是我把我的名字涂掉,换成了她的。因为她说,
如果留在这个穷山沟,她会死。现在,我想我该活出自己的命了。售票口排着长队,
售票员头也不抬地喊着。“去省城的,三块五。”我递过去钱,接过那张窄小的车票。
候车室里混杂着鸡叫声和呛人的烟草味,沈梦肯定受不了这里。她喜欢读书,
喜欢坐在窗边看夕阳。我为了保护那双看书的手,包揽了家里所有的活。我的手掌布满老茧,
她的手掌细腻红润。现在,这些都没有意义了。汽车发动了,排气管喷出黑色的烟雾。
我上了车,车子晃晃悠悠地开出了山村。路过知青宿舍时,我看见沈梦站在窗边,
正对着镜子试穿一件红色的外套,那是周扬带回来的。她笑得很开心,
那是我跟她在一起时从没见过的笑容。我收回视线,看着窗外远去的山影。这辈子,
我不会再做那个老实人了。2省城的车站很大,到处都是穿着的确良衬衫的人。我下了车,
帆布包里除了两件换洗衣服,只剩下一块五毛钱。肚子饿得咕咕叫,路边有卖大馒头的,
一个五分钱。我买了一个,站在电线杆下面啃,馒头很硬,咯得牙疼。墙上贴着招聘启事,
大多是码头搬运工,或者砖厂的小工。这些活挣钱太慢了。我想起在报纸上看到的南行计划,
南方正在大搞建设,那里需要人,更需要能拿命拼的人。我去火车站补了一张去广州的票,
硬座,要坐两天两夜。车厢里挤得像罐头,我坐在地板上,靠着别人的行李。半夜,
有人想掏我的兜。我猛地睁开眼,死死攥住对方的手腕。“松开。”我的声音很冷。
那是个瘦小的男人,眼里露着凶光,另一只手里藏着半截刀片。我手上用力,
骨头错位的声音很轻。他额头冒出汗珠,却不敢喊出声。我盯着他的眼睛。“我不惹事,
但你别碰我。”他灰溜溜地钻进了人群。两天后,我走在广州的街头。这里的风是湿热的,
马路上到处是自行车,甚至还有小汽车,这种景象在山村里做梦都梦不到。我找到了码头,
这里的搬运工一天能挣两块钱,计件还能更多。带工的工头叫阿彪,他上下打量我。
“北边来的?”我点头。“能吃苦吗?”我看着他。“只要钱给够。”阿彪笑了一声。“行,
那开工。”第一天,我搬了五百个麻袋,肩膀磨烂了,血粘在衣服上。晚上发工资,
阿彪给了我三块钱,多出的一块是奖金。我买了两瓶凉茶,递给他一瓶。他有些意外。
“你小子懂规矩。”我们坐在江边抽烟,阿彪告诉我,搬运只是最底层的。真正挣钱的,
是把南边的电子表和收音机弄到北边去,利润能翻好几倍。我听着,心里开始盘算。在老家,
一台收音机要六十块,在这里,据说只要三十。这中间的差价,就是我的机会。
我每天在码头干十二个小时,晚上就睡在旁边的棚子里。一个月后,我攒了六十块钱。
我去找阿彪。“彪哥,我想拿货。”阿彪吐了一口烟圈。“有风险,抓住了要坐牢。
”我笑了笑。“在这里干一辈子苦力,跟坐牢也没区别。”他看了我很久,点点头,
带我去了一个幽暗的民房。那里堆满了各种纸箱子,我挑了十块最时兴的电子表,
那种带灯的,晚上能发光。这是我想给沈梦买,却一直买不起的东西。现在,
它们整齐地躺在我的帆-布包里。我坐上了回北方的火车,但这次我没回老家,
而是去了沈梦读大学的省城。我在大学后门摆了一个摊,第一块表卖了十五块,
我的心跳得很快。本钱只要五块,这一转手,就是两倍的利。不到一个下午,
十块表全部卖完。我手里捏着一百五十块钱,这抵得上我在村里干一年的活。
我立刻回了广州。这次,我没再找阿彪拿货,我直接去了工厂后门。我要做大。
3就在我疯狂攒钱的时候,沈梦在山村里过得并不顺心。她本以为周扬能立刻带她走,
可回城之后迟迟没有动静。生产大队的活她干不动,以前这些活全是我帮她做的。
现在我失踪了,队里开始催她下地挣工分。“沈知青,你家林城到底去哪了?
”村长站在地头,抽着旱烟问她。沈梦抹了一把脸上的泥,随口撒了个谎。
“他回老家奔丧了。”她以为我只是生气,躲回了百里外的老家。她以为只要发个电报,
我就会像条狗一样爬回来。可一个星期,两个星期,三个星期过去了,电报石沉大海。
她不仅没等到我,连生活来源都没了。我留给她的那点粮食很快见了底。她去找周扬,
周扬躲在县城的办公室里,显得有些不耐烦。“梦梦,最近查得严,回城的事得等等。
”沈梦眼眶红了。“林城走了,我快没饭吃了。”“他走了不是正好吗?省得纠缠你。
你先忍忍,我这有点粮票你先拿去。”沈梦拿着那几张粮票,走在县城的马路上,
心里突然觉得有些空落落的。以前这个时候,我应该已经把刚挖出来的地瓜烤好,
放在她的桌子上了。她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这一切,然后又觉得我粗鄙不堪。现在,
她得自己生火,自己挑水。水桶很重,她晃晃悠悠地走在山路上,一个不稳,摔进了泥坑里。
那件周扬送的红外套,脏了。她坐在泥水里哭,路过的村民没有一个上去扶她。
大家都知道她和周扬的事,也都在背地里同情那个“老实人”林城。张大叔赶着牛车过去,
看都没看她一眼,他记得我把山货低价处理给他的那个下午,他看出了我眼底的决绝。“哟,
沈知青,林城不在,连路都不会走了?”沈梦在泥里坐了很久,突然想起一件事。
林城的录取通知书呢?那是她唯一的退路,如果回城指标没下来,她可以去读那个大学。
可是,她翻遍了整个屋子,通知书不见了。原本放通知书的抽屉里,只有一叠灰尘。她慌了,
跑到村委会。“主任,林城的通知书是不是被他带走了?”主任像看贼一样看着她。“林城?
他临走前把关系都迁走了。人家说,这地方待不下去了,心冷。”沈梦跌坐在长凳上。
“迁走了?他去哪了?”主任摇摇头。“不知道,说是去南方闯荡了。”南方。在沈梦眼里,
那是野蛮生长的地方。她冷哼一声。“去南方?他除了卖力气还能干什么。过不了两个月,
他肯定得灰溜溜回来求我。”她坚定地认为,我离不开她,就像庄稼离不开水。可她忘了,
我是种子,换个地方,一样能长。此时的我,正站在珠江边的一座写字楼前。我换上了西装,
虽然是便宜货,但洗得很干净。我成立了自己的贸易公司,名字叫“南行”。
我不再倒卖电子表,我盯上了那些出口转内销的五金件。这是一块肥肉,很多人不敢啃,
因为需要跑省级的批文。我买了两瓶好酒,蹲在一个关键的主人家门口,蹲了三天三夜。
他进门,我递烟,他不收。我继续等。第四天,下起了暴雨,我浑身湿透,
却还死死地把那两瓶酒护在怀里。他终于长叹一口气。“进来吧,你这个小伙子,
真是个死脑筋。”我笑了。死脑筋才能办大事。这批文,我拿到了。4第一批五金件发出去,
我赚到了人生的第一个一万块。在这个年代,我是万元户了。我没有把钱存进银行,
而是买了更多的货,把摊子铺到了周边的三个省。我把阿彪招了过来,让他当我的物流主管。
他干劲十足,对我说。“城哥,你比我见过的所有老板都狠。”我喝了一口浓茶,恨吗?
不狠,我在那个小村子里就已经死了。我会死在沈梦和周扬的嘲讽里,
或者死在无休止的农活里。这年冬天,我接到了一个大单,
要把一批成衣运往北方最寒冷的省份。那里的市场巨大,但运输路线要经过几片无人区,
有路霸,有劫匪。很多人劝我。“林总,这个单子风险太大,丢了货事小,丢了命事大。
”我看着地图,那条线路,正好路过我曾经生活的县城。我想回去看看,不是去看沈梦,
是去看那个死掉的“老实人”。我组织了一支车队,三辆解放大卡车,
每辆车上配了两个体格健硕的小伙子。我坐在领头的那辆车上,怀里揣着一把防身用的匕首。
车子在盘山公路上爬行,北方的雪很大,车轮不时打滑。我们走了整整一个星期。
快到县城的时候,果然遇到了拦路的。几个大汉横在路中央,手里拎着钢管。“停下!
留下买路钱!”阿彪想冲下去,我按住了他。我下了车,走到领头的那个疤脸面前。
他打量着我。“老板,穿得挺体面啊。”我递过去一沓钱。“大家都是求财。
”他接过钱数了数,眼神却瞄向了车厢。“这点钱,打发叫花子呢?把你车里的货留下,
滚蛋。”我盯着他的眼睛。“货是我的命。动我的命,就得拿命来填。”我拔出了匕首,
动作快得像闪电。在山上打猎时,我能一刀扎进野猪的脖子。现在,
冰冷的刀刃抵在他的咽喉,血珠渗了出来。周围的小弟都愣住了,
他们没想到这个文质彬彬的老板这么凶。“让他们让路。”我冷声说。疤脸男抖了一下。
“让……让路!”车队缓缓驶过。我上车前,把那沓钱撒在雪地上。“这是给你们的医药费。
”两天后,我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县城。我没有去知青宿舍,而是去了县城最大的宾馆。
我要在这里办一场招商会,为北方分公司打好基础。而我现在的名字,叫林致远,
我自己改的。招商会那天,县里的头面人物都来了。我站在讲台上,意气风发。人群中,
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周扬。他缩在角落里,手里拿着一份简历。
听说他因为挪用公款给沈梦买东西被举报,停职了。他现在的脸色很差,像个干瘪的烂橘子。
他没认出我,只是在努力向前挤,想要递出他的简历。“老板,我有工作经验,
我有县里的人脉!”他大声喊着。我看着他,心底平静如水。而在宾馆门口,
沈梦正裹着那件已经破旧的红外套,缩着脖子在等周扬。她听说这里有个南方来的大老板,
想让周扬来求个职位,这样他们就能去南方过好日子了。突然,一个服务员走出来。
“请问是沈女士吗?我们老板有请。”沈梦愣住了,她整理了一下头发,眼底燃起了希望。
“你们老板认得我?”服务员礼貌地微笑。“老板说,是老熟人,得叙叙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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