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逼我送死,我嫁皇子封王妃

全家逼我送死,我嫁皇子封王妃

作者: 黑色桔子

言情小说连载

网文大咖“黑色桔子”最新创作上线的小说《全家逼我送我嫁皇子封王妃是质量非常高的一部古代言小安阿策是文里的关键人超爽情节主要讲述的是:专为书荒朋友们带来的《全家逼我送我嫁皇子封王妃》主要是描写阿策,小安,萧策之间一系列的故作者黑色桔子细致的描写让读者沉浸在小说人物的喜怒哀乐全家逼我送我嫁皇子封王妃

2026-03-09 03:34:28

导语:爹娘战死边关,我成了忠烈孤女。恶毒祖母、白眼狼大伯、废柴堂哥,霸占我家财产,

逼我女扮男装替堂哥从军送死!他们以为我会死在沙场,我偏要浴血拼杀,立不世军功!

回京之后,我炸翻朝堂,手撕仇人,让他们血债血偿!更没想到,

军营里天天护着我的兄弟阿策,竟是隐姓埋名的七皇子!

他宠我、护我、信我、爱我,把全世界最好的温柔都给了我。这一世,仇报了,家圆了,

爱人在侧,弟弟平安——我沈清月,终于活成了自己的光!第1章 满门狼心,

逼我替死永安三年的秋天,风刮得格外冷,整个京城都飘着一股若有若无的铁锈味。

我跪在沈家祠堂冰凉的青石板上,膝盖从发麻到发疼,再到彻底失去知觉,

已经跪了整整一个时辰。面前站着我的祖母张氏,她手里那根沉得吓人的檀木拐杖,

一下又一下狠狠砸在地上,每一声都像砸在我的心上。“沈清月!你倒是说话啊!哑巴了?

”她的声音又尖又利,像一把钝刀子,一刀刀割着我的耳朵,“你爹娘死在边关,

那是他们命薄,享不了富贵!可沈家不能断了根!文轩是沈家唯一的男丁,

是我们全家的指望!”我低着头,死死盯着砖缝里那一点发黑的霉斑,一句话都不想说。

我爹娘是大梁的镇边将军,三个月前,为了掩护百姓撤退,以三百兵力死战狄人三千铁骑,

最终力战殉国。消息传回京城,陛下亲自下旨追封,赐下抚恤金、良田、宅院,

人人都称我们是忠烈之家。可谁能想到,我爹娘尸骨未寒,他们最亲近的大哥大嫂,

我的亲大伯沈宽、大伯母王氏,就带着祖母张氏,直接霸占了我们的家。

我娘的嫁妆铺子、我爹的军功赏赐、这座三进三出的大宅院、甚至我爹娘房间里的东西,

一夜之间,全成了沈家的。而我,沈清月,忠烈之女,和我年仅六岁的弟弟沈安,从主人,

变成了寄人篱下、吃白饭的累赘。“朝廷这次征兵,点了咱们沈家的名字,必须出一个男丁!

”祖母的拐杖又狠狠一顿,“你想让我宝贝孙子文轩去那种吃人不吐骨头的边关送死?

你安的什么心!”我终于缓缓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一张张虚伪又恶毒的脸。

大伯沈宽端着茶杯,眼神闪烁,满肚子算计;大伯母王氏站在一旁,嘴角挂着冷笑,

仿佛在看一件可以随意丢弃的垃圾;而我那个堂哥沈文轩,缩在祖母身后,一脸理所当然,

好像我替他去死,是天经地义。我弟弟小安,前天夜里发了高烧,烧得小脸通红,浑身滚烫,

连话都说不出来。我哭着求大伯母请个大夫,她却一巴掌甩在我脸上,骂我矫情。

“请大夫不要钱?你弟弟命贱,扛一扛就过去了,哪有那么金贵!”她不仅不请大夫,

还把小安直接扔进了后院最冷最破的柴房,连一床厚被子都不肯给。我连夜守在柴房,

用凉水一遍遍给小安擦额头,他小小的手抓着我的衣角,迷迷糊糊地喊:“姐姐,

我冷……我好冷……”那一刻,我心都碎了。而此刻,祠堂里,这些人竟然要逼我,

一个刚失去爹娘的孤女,替他们的宝贝儿子,去边关从军。那不是当兵,那是去送死。

“祖母,”我开口,嗓子干得发疼,每一个字都像从血里挤出来,“征兵征的是男丁,

我是女子。”“女子怎么了?”祖母厉声呵斥,“你不会扮成男人?

你爹生前不是教过你舞刀弄枪吗?你不是还认识字、看过兵书吗?你去了,

说不定还能活下来,文轩去了,必死无疑!”大伯沈宽放下茶杯,慢悠悠开口,

语气里没有半分亲情,只有赤裸裸的利用:“清月,你要懂事。你爹娘不在了,

我们就是你的亲人。文轩是沈家唯一的根,你牺牲一下,也是为了沈家。”“牺牲?

”我笑了,笑得眼泪都快出来,“大伯,这叫牺牲吗?这叫替死。

”大伯母王氏立刻尖着嗓子接话:“什么替死!说得那么难听!你一个姑娘家,

留在家里也是吃闲饭,去军营立点功,回来我们还能给你寻个好人家!”好人家?

我娘留给我的一支银簪,前几天家宴上,被王氏当众扯下来,狠狠踩在地上碾弯,

她指着我的鼻子骂:“忠烈之后又如何?还不是个没人要的赔钱货!”小安饿极了,

捡了沈文轩掉在地上的半块点心,被王氏一把推倒在地,点心踩进泥里,

她骂他:“贱种也配吃细粮!”这些事,我一件没忘,一笔一笔记在心里。“我不去。

”我咬着牙,一字一句说。祖母像是被我激怒了,拐杖猛地指向我,

眼神阴毒得吓人:“你不去?好啊!那你弟弟沈安,明天我就派人把他扔到城外破庙去!

是冻死、饿死、被野狗叼走,全看他的命!你要是敢不去,我就让你亲眼看着你弟弟死!

”我的心脏骤然一紧,浑身血液都冻住了。小安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

是我爹娘用命护下来的孩子,我不能让他有事。我看着祖母,看着大伯,看着大伯母,

看着沈文轩。这一家人,披着亲人的皮,长着吃人的狼心。我缓缓闭上眼,再睁开时,

眼底所有的软弱都消失了,只剩下一片冰冷的决绝。“我去。”三个字,轻得像风,

却重得像山。祖母、大伯、大伯母、沈文轩,脸上同时露出了如愿以偿的笑容。“这才对嘛!

”祖母松了口气,语气瞬间缓和,“早答应,不就不用受罚了?”沈文轩更是得意地扬着头,

好像我替他去死,是多么光荣的事情。我看着他们,

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今日你们逼我入地狱,来日,我必让你们全家,碎尸万段,血债血偿。

“我有三个条件。”我开口,声音平静得可怕。大伯挑眉:“你还敢提条件?”“第一,

我要带走我爹的佩剑,那是他的遗物,谁也不能拦。第二,我要带走我娘的羊脂玉佩,

那是她的嫁妆。第三,把我爹娘的牌位,挪到祠堂正位,每日供奉,不许怠慢。

”祖母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嗤笑一声:“你爹娘两个短命鬼,也配占正位?

我告诉你沈清月,他们的牌位,我早就让人扔柴房了,烂了都活该!”我浑身一震,

指甲深深掐进掌心,掐出了血。他们不仅霸占家产,苛待遗孤,竟然连我爹娘的牌位都敢扔!

“你们要是不答应,”我抬起头,眼神冰冷地扫过所有人,“我现在就走出沈家大门,

跑到大街上喊,喊你们沈家霸占忠烈家产,逼死忠烈遗孤,逼迫女子替兄从军!

现在朝廷正盯着征兵的事,你们说,御史台的大人,会不会管?”沈宽脸色瞬间变了。

他那个小官,是花钱捐来的,最怕的就是出事。一旦闹大,他不仅官位不保,

还要落个欺君罔上的罪名。“答应她!都答应她!”沈宽急忙开口,生怕我真的闹出去,

“不就是一把破剑、一块破玉佩吗?给她!牌位……牌位也给她放回去!”祖母还想闹,

被沈宽一个眼神狠狠制止。我站起身,膝盖传来钻心的疼,我晃了一下,却硬撑着站稳。

我没有再看他们一眼,转身走出了这座吃人的祠堂。回到那间比柴房好不了多少的偏屋,

小安还在昏睡,小脸烧得通红,嘴唇干裂。我打来井水,一遍又一遍给他冷敷额头,

把怀里仅剩的几枚铜板全部塞给看门的老仆,求他去买最便宜的退烧药。老仆看着我,

叹了口气,摇着头走了。我坐在床边,轻轻摸着小安滚烫的小脸,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

“小安,对不起,姐姐不能守着你了。”“姐姐要走了,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

”“你要好好活着,等姐姐回来。”“姐姐一定会回来接你,一定会给爹娘报仇,

一定会把属于我们的一切,全部夺回来!”小安迷迷糊糊地嗯了一声,

小手紧紧抓着我的衣袖。我心如刀割,却只能狠下心,把他的手轻轻放下。当天夜里,

我一夜没睡。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拿出剪刀,一刀一刀,剪掉了我留了十几年的长发。

乌黑的长发落在地上,像是被碾碎的少女时光。我用粗布紧紧束住胸口,勒得生疼,

几乎喘不过气。我找出沈文轩不要的旧粗布衣裳,套在身上,又拿起锅底灰,

狠狠抹在脸上、脖子上,把自己抹得又黄又瘦。我对着铜镜一看。

里面是一个面色蜡黄、瘦弱不堪、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少年。只有一双眼睛,亮得吓人,

藏着恨,藏着痛,藏着一团永不熄灭的火。天还没亮,我背上简单的行囊,

里面只有几件换洗衣物、几块干硬的干粮。我爹的剑,用旧布紧紧裹着,背在身后。

我娘的玉佩,贴身藏在怀里,贴着心脏的位置,冰凉冰凉的。

我最后看了一眼这座曾经温暖、如今却如同地狱的沈家大宅。再见了。从今往后,

世上再无沈清月,只有从军的少年——沈越。沈家,等着我。我一定会活着回来。

回来讨回所有债。第2章 入营受辱,初遇阿策征兵处设在城西校场,天刚蒙蒙亮,

这里已经挤满了人。有被家人强行拉来的平民,有走投无路混口饭吃的流浪汉,

还有一些游手好闲、想浑水摸鱼的地痞。空气中弥漫着汗臭、尘土、酒味,

还有一股挥之不去的绝望。我混在人群里,低着头,尽量不引起别人注意。终于轮到我登记。

桌后坐着一个眯着眼的小吏,头也不抬,懒洋洋地问:“名字。”“沈越。”我压着嗓子,

尽量让声音听起来沙哑低沉。“年纪。”“十八。”小吏这才抬眼扫了我一下,

眉头立刻皱了起来,满脸嫌弃:“这么瘦?一阵风都能吹跑,能扛得动刀?

别是来混军饷的吧!”周围几个等着登记的壮汉立刻哄笑起来。“哟,这小白脸也来当兵?

怕不是走错地方了吧!”“细皮嫩肉的,别到了军营,第一天就哭着要回家找娘!

”“我看他不是来当兵的,是来给爷们当乐子的!”污言秽语一句句砸过来,我面无表情,

权当耳旁风。我早就不是那个会被几句话骂哭的小姑娘了。在沈家受的那些委屈,

比这难听一百倍、恶毒一千倍,我都忍过来了。小吏嘟囔了几句,还是在册子上记了下来,

随手扔给我一块木牌:“丙字营,最边上等着去!”丙字营,

是所有新兵营里最差、最不受重视、最容易被推上战场送死的营地。我攥紧木牌,

默默走到最角落的人群里。刚站定,一个满脸横肉、身材壮硕的汉子就挤了过来,

一脸不怀好意地盯着我,伸手就想摸我的脸。“小白脸,长得挺俊啊,叫什么名字?跟着哥,

哥在军营里护着你。”他的手又粗又脏,带着一股难闻的汗味,眼看就要碰到我的皮肤。

我眼神一冷,身体微微一侧,轻松避开。同时脚下轻轻一错,肩膀顺势一沉,

手肘以一个极快的速度,狠狠撞在他的肋下。“嗷——!”壮汉发出一声惨叫,

整个人像个破麻袋一样踉跄着后退,捂着肋部,脸瞬间白得像纸,疼得直抽气。

周围的笑声戛然而止,所有人都惊讶地看着我。那壮汉又惊又怒,指着我吼:“你个小杂种,

敢动手?!”他挥着拳头就朝我冲过来。我站在原地没动,眼神平静地看着他,

语气淡漠:“军营里,靠拳头说话。想找茬,我奉陪到底。”我的声音不大,

却带着一股让人不敢轻视的冷意。壮汉被我看得心里发虚,拳头停在半空,不敢真的冲上来。

他知道,刚才我那一撞,已经留了情,否则他现在根本站不起来。周围的人看我的眼神,

瞬间从不屑、嘲笑,变成了忌惮、惊讶。就在这时,一个年轻的声音从人群外传来。

“吵什么吵?还没上战场,自己人先打起来了?”声音不大,却带着一种莫名的压迫感,

让人不由自主地安静下来。我抬头看过去。人群让开一条路,

一个穿着普通兵士服的年轻人慢慢走了过来。他看起来也就二十出头的年纪,身形挺拔,

肩宽腰窄,哪怕是最粗劣的军服,穿在他身上,也显得格外好看。他的眉眼生得极清俊,

鼻梁高挺,唇线清晰,皮肤是健康的浅麦色。最特别的是他的气质,看起来懒洋洋的,

漫不经心,好像什么都不放在心上,可眼神深处,却藏着一股难以言喻的贵气和沉稳。

绝对不是普通的兵油子。那壮汉一看到他,立刻怂了,低下头,不敢再吭声。

年轻人走到我面前,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嘴角轻轻勾起一抹笑,很好看。“身手不错,

反应很快。”他开口,声音清润好听,“叫什么名字?”“沈越。”“我叫阿策。

”他点点头,没有再多问,只是淡淡扫了一眼周围的人,“都安分点,军营不是撒野的地方。

”说完,他转身就走,背影闲散,却让人不敢冒犯。我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暗暗记下这个人。

阿策……不简单。没过多久,队伍集结完毕,开始开拔。成千上万的新兵,

排成一条长长的队伍,徒步往北境走。没有马车,没有补给,只有两条腿,

和肩上一点点少得可怜的干粮。每天天不亮就出发,走到深夜才能休息,

一天只能吃两个硬得能砸死人的杂面饼子,喝的是路边浑浊的河水。很多人走了不到三天,

就开始叫苦连天,哭爹喊娘。我默默跟在队伍里,不说话,不抱怨,不掉队。

我从小跟着我爹练过基本功,体力比一般女子好得多,可毕竟是女儿身,连续赶路,

还是累得浑身骨头像散了架。可我不敢停。我停下来,就会死。我死了,小安就没人护着了,

爹娘的仇就永远报不了了。晚上宿营,几十个人挤在一个破旧的帐篷里,

呼噜声、梦话声、汗臭味、脚臭味,混在一起,熏得人头昏脑胀。我总是缩在最角落的位置,

和衣而卧,手里紧紧攥着我爹的剑柄,整夜保持着警惕。我是女子,一旦身份暴露,

就是欺君之罪,必死无疑。有一天半夜,我睡得正浅,突然感觉到一只粗糙的手,

偷偷摸摸朝我身上摸过来。是旁边一个睡相极差的兵痞,趁着黑夜,想占我便宜。

我瞬间惊醒,眼神一厉,反手一把扣住他的手腕,用力一拧!“啊——!疼疼疼!松手!

快松手!”兵痞疼得惨叫一声,整个帐篷的人都被吵醒了。所有人都坐起来,

一脸茫然地看着我们。就在这时,阿策也坐了起来,他靠在帐篷柱子上,

眼神慵懒地扫了一眼,慢悠悠开口:“大半夜不睡觉,乱摸什么?再动手动脚,明天操练,

加跑二十里。”声音不大,却极有威慑力。那兵痞脸色一白,赶紧缩回手,不敢再吭声。

我松开手,对着阿策,轻轻点了点头,表示感谢。阿策也对着我,不动声色地眨了一下眼,

然后倒头继续睡。那一刻,我心里莫名一暖。在这个冰冷、残酷、人人自危的军营里,

终于有一个人,愿意不动声色地护着我。从那天起,我和阿策的距离,近了一些。

赶路的时候,他会有意无意地走在我旁边;有人想欺负我这个“瘦弱少年”,

他只需要一个眼神,对方就不敢靠近;有时候我实在走不动了,他会悄悄塞给我半块干粮,

低声说:“吃点,不然撑不下去。”我接过干粮,心里又暖又酸。这是我爹娘去世以后,

第一次有人对我这么好。我开始忍不住偷偷观察他。阿策很奇怪,他看起来总是懒洋洋的,

好像对什么都不上心,可不管是走路、站立、还是简单的动作,都透着一股极标准的章法,

显然是受过极好的教导。他的见识也很广,有时候休息的时候,别人都在闲聊打闹,

他会坐在一边,看着远方,偶尔跟我说几句话。他说边关的地形,说狄人的习性,

说朝堂的局势,每一句话都精准独到,绝不是一个普通兵士能说出来的。

我心里越来越肯定——阿策的身份,绝对不简单。但我没有问。我自己都藏着天大的秘密,

又有什么资格去探究别人的秘密呢?我们就这样,以“同袍”的身份,默默相伴,一路向北。

走了整整半个月,我们终于抵达了北境大营。放眼望去,苍茫的戈壁,枯黄的草原,

低矮破旧的土城墙,空气中弥漫着沙子的干燥气息,还有一股若有若无的血腥气。

连绵不绝的营盘,高高飘扬的军旗,肃杀之气扑面而来,让人瞬间心头一紧。这里,

就是真正的战场。是九死一生的地狱。也是我沈越,必须活下去的地方。第3章 残酷操练,

暗中守护到了北境大营,我们丙字营的新兵,被直接丢给了一个姓刘的校尉。

刘校尉长得又黑又壮,满脸横肉,眼神凶戾,像一头随时会吃人的猛兽。他站在我们面前,

目光扫过我们每一个人,声音像打雷一样吼:“都给我听好了!进了这个门,是龙给我盘着,

是虎给我卧着!在家你们是少爷、是百姓,在这,你们就是一群废物!一群炮灰!

”“从今天开始,往死里练!练得动,就活着;练不动,就扔去乱葬岗!别跟我叫苦,

别跟我喊累,战场上,狄人可不会因为你累,就不杀你!”残酷到极致的操练,从此开始。

每天天不亮,号角一响,所有人必须立刻爬起来,半个时辰内,必须整理好装备,集合完毕。

慢一点,就是一顿鞭子。先是负重长跑,背着十几斤的装备,围着营地跑二十里,

跑不完不准吃早饭。然后是练力气,举石锁、扛木头、扎马步,一扎就是一个时辰,

腿抖得像筛子也不准动。再然后是练刀法、练队列、练防御,一遍又一遍,

直到动作标准得毫厘不差。一天操练下来,所有人都累得像一滩烂泥,瘫在地上,

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我身材瘦小,力气天生不如男人,刚开始的时候,吃尽了苦头。

举石锁,我举不动;负重跑,我总是落在后面;练刀法,我力气不足,劈砍无力。

刘校尉天天指着我的鼻子骂:“沈越!你是不是没吃饭?挥刀跟绣花一样!用力!再不用力,

我抽死你!”“沈越!跑快点!慢吞吞的,等着狄人来砍你脑袋吗!

”骂声每天都在我耳边响。但我从来没有放弃过。别人休息,我不休息。别人睡觉,

我不睡觉。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一个人偷偷跑到营地边缘的空地上,借着月光,

一遍又一遍挥刀,一遍又一遍练我爹教我的剑法和步法。我没有力气,

就练技巧;我没有优势,就练速度。我把所有的委屈、所有的恨、所有的执念,

全部灌注在刀剑里。我告诉自己:沈清月,你不能输,你不能死,你必须活下去,必须变强!

我的进步,快得惊人。短短一个月,我从丙字营最差的新兵,变成了最亮眼的一个。

我的刀法标准、速度极快、步法灵活,队列永远最整齐,耐力远超很多壮硕的男人。

刘校尉看我的眼神,渐渐从嫌弃,变成了重视。而阿策,依旧是那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他操练的时候,永远不上不下,不冒头,不落后,刚好卡在中间,看起来平平无奇。

可我知道,他是故意的。有好几次,我偷偷看到,他随手一挥,

就把一个挑衅他的老兵震得连连后退,那份力道,深不可测。他一直在藏拙。而且,

他一直在默默守护我。我训练太累,晕倒在训练场,是他不动声色地把我扶到阴凉处,

给我喂水;我被老兵故意刁难,抢我的口粮,是他几句话就把对方吓走;我晚上练剑太晚,

他会默默守在不远处,替我放风,不让别人发现我的异常。他从不说什么,

可他做的每一件事,都落在我眼里,暖在我心里。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问他:“阿策,

你为什么总是帮我?”他靠在树下,嘴里叼着一根野草,懒洋洋地笑:“看你顺眼,

觉得你是个能成事的人。”我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很亮,像藏着星星,温柔得让人心慌。

我心跳莫名快了几拍,赶紧低下头,不敢再看。我知道,

我好像……对这个只认识了一个多月的少年,动心了。可我不敢。我是女扮男装的死囚,

我身负血海深仇,我连自己的明天都不知道在哪里,我有什么资格动心?

我只能把这份不该有的心动,死死压在心底。日子一天天过去,操练越来越残酷,

小规模的冲突也越来越多。狄人的骑兵经常在边境骚扰,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前线每天都有死伤的消息传回来。军营里的气氛,越来越压抑。恐惧像一张无形的网,

笼罩在每一个人头上。所有人都知道,真正的大战,很快就要来了。而我,也做好了准备。

我握紧我爹的剑,眼神坚定。战场,是地狱,也是我唯一的出路。我要在战场上杀敌,立功,

扬名,然后风风光光地回到京城,手撕仇人,报仇雪恨!第4章 初上战场,

他舍命护我狄人终于发动了第一次大规模袭扰。一支数百人的狄人骑兵,突破了外围防线,

直奔我们后方的运粮队杀来。军令下达,我们丙字营全体新兵,立刻编入偏师,

前去护送粮车,阻击狄人。这是我们所有人,第一次真正上战场。出发前,帐篷里一片死寂。

很多人吓得脸色发白,手脚发抖,有人偷偷抹眼泪,有人不停地检查自己的兵器,

手一直在抖。我坐在角落,默默擦拭着我爹的剑。剑身冰凉,映出我平静的脸。我不害怕吗?

我怕。我怕我死了,再也见不到小安,再也报不了仇。可我更知道,害怕没有用。战场上,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阿策走到我身边,坐下,递给我一个小小的皮囊。“喝一口,壮壮胆。

”我接过来,打开塞子,喝了一小口。是劣质的烧刀子,又辣又冲,瞬间从喉咙烧到胃里。

“慢点喝,别呛到。”阿策轻声说。我把皮囊还给她,低声道:“谢谢你。

”“跟我客气什么。”阿策看着我,眼神无比认真,“明天上了战场,跟紧我,别乱跑,

别逞强。记住,保住命,比什么都重要。”我点点头,心里一暖。第二天一早,天阴沉沉的,

乌云压顶,让人喘不过气。我们小队护送着粮车,走到一片狭窄的山谷地带。

突然——“咻——!!!”尖锐的呼哨声,从山谷两侧的土坡后响起!“敌袭!!!

”队长声嘶力竭地大吼,“结阵!快结阵!”下一秒,密密麻麻的箭矢,如同雨点一般,

从山坡上射了下来!“啊——!!”“救命!”惨叫声瞬间响起,好几个新兵来不及躲闪,

直接被箭矢射穿,倒在地上,鲜血喷涌而出。队伍瞬间大乱。新兵们哪里见过这种场面,

一个个吓得魂飞魄散,四处乱跑,阵型彻底崩溃。我心里一紧,立刻拔出我爹的长剑,

横在身前,格开一支朝我射来的箭矢。“铛”的一声脆响,震得我虎口发麻。

狄人骑兵从土坡后冲杀出来!他们骑着高头大马,穿着皮甲,手里举着雪亮的马刀,嘶吼着,

如同野兽一般,朝着我们冲来!马蹄声震得地面都在发抖。一个狄人骑兵,

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瘦弱的我,他脸上露出狰狞的笑,策马直冲而来,马刀高高举起,

朝着我的脑袋狠狠劈下!我瞳孔骤缩。就在马刀落下的瞬间,我猛地朝着侧面扑倒,

就地一滚,险之又险地避开这一刀。同时,我手中长剑向上一撩,精准地砍在战马的前腿上!

“希聿聿——!!”战马发出一声凄厉的嘶鸣,前腿直接被我砍断,轰然跪倒在地。

马背上的狄人惊呼一声,重重摔在地上。我立刻翻身跃起,没有丝毫犹豫,长剑一送,

直接刺入他的胸口!温热的鲜血喷溅在我的脸上、身上,腥甜的气味冲进鼻腔。我浑身一颤,

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几乎要吐出来。这是我第一次杀人。杀一个活生生的人。

可我没有时间害怕,没有时间恶心。第二个狄人已经冲了过来。我咬紧牙关,挥剑迎上。

战场上,杀声震天,血肉横飞。到处都是惨叫,到处都是鲜血,到处都是倒下的尸体。人,

在这一刻,脆弱得像纸糊的一样。我拼命厮杀,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活下去!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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