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季珩恋爱后,我成了朋友圈里最让人羡慕的女人。他英俊、体贴,做得一手好菜,
尤其是一锅奶白色的骨头汤,风雨无阻地为我炖了整整一百天。他说,要把我养得珠圆玉润,
永远离不开他。我沉溺在这份甜蜜里,
直到楼下杂货店的张阿姨无意中说了一句:“你男朋友真奇怪,每天拎着个保温桶出门,
神神秘秘的,但我们这片所有菜市场,可都没人见过他。”那一刻,我心头所有的暖意,
瞬间被浇得冰冷。他从不去菜市场,那锅里日日翻滚的,到底是谁的骨头?正文:一“瑶瑶,
汤好了,快趁热喝。”季珩的声音像是淬了蜜,温柔地从厨房传来。我放下手里的工作,
循着那股浓郁的骨香走过去。砂锅在灶上“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奶白色的汤汁翻滚着,
露出里面炖得软烂的筒骨。季珩已经为我盛好了一碗,白瓷碗壁上还挂着点点油珠,
翠绿的葱花点缀其间,香得让人食指大动。“今天加了点玉米,会更甜一些。
”他替我拉开椅子,眉眼含笑地看着我,“我们家瑶瑶最近辛苦了,要好好补补。
”我心里一暖,接过碗,用勺子轻轻吹了吹,喝下一大口。温热的汤汁顺着喉咙滑下,
瞬间驱散了加班带来的所有疲惫。汤头鲜美醇厚,不带一丝腥气,骨肉已经炖到脱骨,
入口即化。这是我和季珩在一起的第101天。从交往的第一天起,
他就包揽了给我做饭的活儿。他说我的胃不好,外卖不健康,他要亲手把我养得白白胖胖。
而这锅骨头汤,更是雷打不动,每天一碗,成了我们之间爱的见证。
我的朋友们都羡慕得眼睛发红,说我上辈子一定是拯救了银河系,
才找到了季珩这样的绝世好男人。他长得帅,
是那种走在路上会被星探递名片的好看;他工作好,
年纪轻轻就是一家知名设计公司的项目总监;最重要的是,他对我好得无微不至。
我的生理期他记得比我还清楚,会提前准备好红糖姜茶和暖宝宝;我随口一提想看某场电影,
他第二天就能变出票来;我加班晚归,无论多晚,他都会在楼下等我。而这碗汤,
更是他爱意的极致体现。“慢点喝,别烫着。”他抽了张纸巾,替我擦去嘴角的油渍,
动作自然又宠溺。我看着他近在咫尺的俊脸,心脏像是被泡在温水里,柔软得一塌糊涂。
我曾是一个对爱情充满怀疑的人,是季珩用一百天的时间,把我变成了最幸福的信徒。
“真好喝。”我由衷地赞叹,“季珩,你这手艺,不去开个私房菜馆都可惜了。
”他轻笑一声,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只做给你一个人吃。”他的眼眸深邃,
像藏着一片星空,我看着看着,就有些痴了。喝完汤,季珩熟练地收拾碗筷拿去厨房清洗。
我靠在沙发上,满足地刷着手机,朋友圈里,我半小时前发的骨头汤照片下,
已经多了几十条羡慕嫉妒恨的评论。“又来了又来了,深夜狗粮!”“姜瑶,
你再秀我就要拉黑你了!”“求教程!怎么才能找到季珩同款男友?”我得意地弯起嘴角,
正准备回复,一条来自“张阿姨杂货店”的微信好友申请弹了出来。
张阿姨是我家楼下开了十几年杂货店的店主,人很热情。我搬来的时候,她还帮我搬过箱子。
我点了通过,那边立刻发来一条消息。“小姜啊,我是楼下的张阿姨。
你上次落在我这儿的伞,什么时候有空来拿一下?”我这才想起来,上周下暴雨,我没带伞,
在阿姨店里躲雨,顺手买了点东西,走的时候把伞给忘了。“好的阿姨,我现在就下来拿,
谢谢您还帮我收着。”“客气啥。”我换了鞋,
跟厨房里的季珩打了声招呼:“我下去拿个东西,马上回来。”“天黑了,注意安全。
”他叮嘱道。“知道啦。”杂货店就在单元楼门口,灯火通明。张阿姨正坐在柜台后看电视,
见我进来,热情地从柜子底下拿出我的伞递给我。“谢谢阿姨。”“小事一桩。
”张阿姨笑呵呵地打量着我,说,“小姜,你这气色是越来越好了,白里透红的,
爱情滋润的就是不一样啊。”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哪有。”“怎么没有?
你男朋友对你多好啊。”张阿姨一脸羡慕,“我天天看他给你送饭,风雨无阻的,
现在这么勤快的年轻人可不多了。”我心里甜丝丝的,嘴上谦虚着:“他就是爱瞎忙活。
”“那可不是瞎忙活。”张阿姨话锋一转,压低了声音,带着点好奇问我,“对了小姜,
你男朋友是做什么工作的啊?我怎么看他每天早上都拎着个黑色的保温桶出门,神神秘秘的,
也不像是去上班啊。”我愣了一下:“他……他是设计师,早上出门是去公司啊。
”“去公司?”张阿姨一脸惊讶,“可我看他走的方向,不是往地铁站那边啊。
而且吧……”她顿了顿,似乎在组织语言,“我们这片有三个菜市场,东门的李姐,
西门的王哥,还有南边最大的那个批发市场,我老头子都在那摆摊卖菜,我们都熟得很。
我跟她们聊起你男朋友,说他天天给你做好吃的,她们都说,从来没见过这号人来买菜啊。
”张阿姨的话像是一盆冰水,兜头浇下。我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了。“阿姨,
您……您说什么?”我的声音有些发干。“我说,我老头子在南门菜市场摆了三年摊了,
他说从没见过你男朋友去买过菜。李姐和王哥也这么说。”张阿姨以为我没听清,
又重复了一遍,还补充道,“我们这卖菜的,对那些天天来买菜的熟客脸熟得很,
特别是你男朋友长那么俊,见过一次不可能没印象的。”我的脑子“嗡”的一声,一片空白。
季珩……从不去菜市场?那我们家冰箱里每天满满当当的新鲜蔬菜是哪里来的?
那他每天给我炖的那锅骨头汤……那筒骨,又是从哪里来的?一个荒谬又恐怖的念头,
不受控制地从心底冒了出来。我感觉自己的血液都快凝固了。“小姜?小姜?你怎么了?
脸色这么难看?”张阿姨担忧地看着我。我猛地回过神,
勉强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没……没什么,阿姨。可能是……可能是我记错了,
他也许是在网上买菜的。”“哦哦,网上买菜啊,现在年轻人都兴这个。”张阿姨恍然大悟,
没再多想。我却再也待不下去了。我抓着那把伞,几乎是落荒而逃地冲出了杂货店。
晚风吹在身上,我却感觉不到一丝凉意,只有一股寒气从脚底直冲天灵盖。回到家门口,
我深吸了好几口气,才用颤抖的手插进钥匙孔。门开了,
季珩正端着一盘切好的水果从厨房出来,看到我,笑得依然温柔:“回来了?快来吃点水果,
刚冰镇过的。”我看着他那张熟悉的、英俊的脸,看着他眼中那片我曾沉溺的星空,
第一次感觉到了一股深入骨髓的寒意。我盯着那盘鲜艳欲滴的草莓,胃里突然一阵翻江倒海。
刚才喝下去的那碗骨头汤,仿佛在我的胃里燃烧,灼烧着我的五脏六腑。那些骨头,
到底是从哪来的?二那一晚,我失眠了。季珩像往常一样从身后抱着我,
温热的呼吸喷洒在我的颈窝。过去,这会让我感到无比安心,可现在,我只觉得浑身僵硬,
如坠冰窟。他的手臂圈着我,像一条冰冷的蛇。
我甚至能清晰地感觉到他胸膛里沉稳有力的心跳,一下,又一下,敲击在我的背上,
却让我觉得无比恐惧。张阿姨的话,像一根毒刺,扎进了我的心里。网上买菜?
这个理由连我自己都说服不了。季珩是一个对食材要求极高的人,他总说,
新鲜的食材是菜肴的灵魂。他会为了买到最新鲜的鱼,早上五点就起床。
他会为了买到最正宗的香料,跑遍半个城市。这样一个追求极致新鲜的人,
会选择品质无法保证的网上生鲜?不可能。那如果他不去菜市场,也不在网上买,那些食材,
那些骨头,是哪里来的?我不敢再想下去。第二天早上,我假装还在熟睡,眯着眼睛,
偷偷观察季珩。他像往常一样,轻手轻脚地起床,去了洗手间。很快,
我听到厨房传来轻微的声响。他开始准备早餐了。过了一会儿,他走回卧室,
俯身在我额头上亲了一下,声音压得极低:“瑶瑶,我出门了。早餐在桌上,记得吃。
”我含糊地“嗯”了一声,翻了个身,背对着他。我听到他换衣服的声音,
然后是开门和关门的声音。等了大约五分钟,我猛地从床上弹起来,冲到窗边。
我们家在五楼,从窗户正好可以看到单元楼的出口。很快,季珩的身影出现了。
他穿着一身休闲装,背着一个黑色的双肩包,手里……还拎着一个黑色的保温桶。
就是张阿姨说过的那个保温桶!我死死地盯着他。他没有走向地铁站,也没有走向公交站,
而是拐进了另一条小巷。那条小巷的尽头,是一片尚未开发的荒地,平时根本没人会去。
我的心沉到了谷底。他果然在骗我。我冲回客厅,看着桌上他准备好的三明治和温牛奶,
一点胃口都没有。我的目光落在了厨房的垃圾桶上。我走过去,掀开盖子。
里面是昨晚的厨余垃圾,一些玉米的根须,还有……几根被剔得干干净净的筒骨。
我戴上一次性手套,忍着恶心,把那几根骨头拿了出来。骨头是猪的筒骨,
这一点我还是能分清的。上面残留的肉已经被炖得极烂,几乎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我把它们放在水龙头下冲洗干净,仔细观察。骨头很新鲜,断口处还带着一丝血色,
不像是冷冻过的。我把骨头装进一个密封袋,藏在了我的包里。然后,我拿出手机,
打开了我和季珩的聊天记录。他的微信头像是我们俩的合照,笑得灿烂。背景墙是他的自拍,
阳光帅气。我点开他的朋友圈,里面几乎都是关于我的内容。“今天给瑶瑶炖了汤,
她说很好喝,开心。”“我们家瑶瑶加班辛苦了,心疼。”“和瑶瑶在一起的第100天,
希望未来的每一天都有你。”每一条都充满了爱意,每一条都曾让我甜到心坎里。
可现在看来,却只觉得讽刺。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开始思考对策。直接质问他?不行。
我没有任何证据,他完全可以随便编个理由搪塞过去。而且,
如果事情真的像我想的那么可怕,我这么做只会打草惊蛇,甚至可能给自己带来危险。
我需要证据。我请了一天假,告诉季珩我身体不舒服,想在家休息。他立刻打来电话,
语气里满是担忧:“怎么了?哪里不舒服?要不要我回来陪你去医院?”“不用了,
就是有点累,睡一觉就好了。”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那好吧,你好好休息。
午饭我叫了外卖,是你喜欢吃的那家粤菜。晚上我早点回来给你炖汤补补。”“好。
”挂了电话,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后背已经出了一层冷汗。
我开始在家中进行地毯式的搜索。季珩是一个有轻微洁癖的人,家里总是收拾得一尘不染,
所有东西都摆放得井井有条。这给我寻找异常增加了难度。我从客厅开始,沙发底下,
电视柜后面,所有能想到的角落都找了一遍,一无所获。然后是书房。书房是季珩的工作区,
一面墙的书柜上摆满了各种设计类的书籍。我一本一本地抽出来,翻看,抖落,
同样没有任何发现。最后,我走进了我们的卧室。衣柜,床头柜……所有的地方都检查过了,
依然是干干净净。难道真的是我多心了?就在我准备放弃的时候,我的目光落在了床底下。
床下有两个收纳箱,里面放着一些换季的衣物。我把箱子拖出来,里面都是我的冬装。
我把衣服一件件拿出来,就在我拿起最底下的一件羽绒服时,
一个东西从衣服的夹层里掉了出来。那是一个用红布包裹着的小方块,只有巴掌大小,
入手沉甸甸的。我的心跳瞬间漏了一拍。我颤抖着手,解开红布。
里面是一个用深褐色木头雕刻的盒子,盒子上刻着一些我看不懂的、类似符咒的诡异花纹。
我咽了口唾沫,慢慢打开了盒子。盒子里,铺着一层暗红色的绒布。绒布上,
静静地躺着一撮头发,用一根红线系着。头发下面,压着一张小小的生辰八字。
我拿起那张纸条,上面的名字,赫然是:姜瑶。而那生辰八字,也正是我的。
一股寒气从我的尾椎骨直冲上头顶,我吓得手一抖,盒子“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
这……这是什么东西?季珩为什么会有我的生辰八字?还用这种诡异的方式藏起来?
我惊魂未定地蹲下身,准备把盒子捡起来,却看到从盒子的夹层里,
似乎还掉出来一张折叠起来的纸片。我捡起纸片,打开。那是一张医院的诊断证明。
病人姓名:白露薇。诊断结果:再生障碍性贫血。建议:尽快进行骨髓移植,
或……尝试“古法温养”。白露薇?这是谁?“古法温养”又是什么东西?
我的脑子里一团乱麻,无数个线索交织在一起,却理不出一个头绪。我拿出手机,
鬼使神差地在搜索框里输入了“白露薇”三个字。搜索结果跳出来的一瞬间,
我的呼吸都停滞了。屏幕上,是一个笑靥如花的女孩。她和季珩站在一起,
背景是灿烂的樱花。照片的配文是:“祝我的女孩,永远十八岁。”发布时间,是三年前。
而发布这条动态的人,是季珩的一个发小,我之前在他的朋友圈里见过。照片下面,
还有很多评论。“阿珩,都过去了,你要往前看。”“薇薇在天上看到你这样,会心疼的。
”“节哀。”所以,白露薇是季珩的前女友?而且……她已经去世了?我的心猛地一抽,
不是嫉妒,而是一种更加强烈的不安。一个已经去世的前女友,一个需要骨髓移植的病,
一个写着我名字和生辰八字的诡异木盒,还有那句语焉不详的“古法温养”。
这一切联系在一起,指向一个让我毛骨悚然的可能。我不敢再往下想。
我把木盒和诊断证明重新藏好,然后拿着那个装了骨头的密封袋,冲出了家门。我需要知道,
这骨头,到底是什么。三我打车去了一家宠物医院。直接拿去公安局或者医院,
我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会打草惊蛇。宠物医院,或许是个相对安全的选择。
我编了个理由,说我怀疑我家的狗在外面乱吃了东西,
想化验一下它吐出来的骨头是什么动物的。医生是个年轻的小伙子,戴着眼镜,
看起来很斯文。他接过密封袋,有些疑惑地看了我一眼,但还是说:“可以做,
不过需要一点时间,结果出来了我电话通知你。”“好,谢谢医生。”等待结果的时间,
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我坐在医院的长椅上,脑子里乱成一团。季珩温柔的笑脸,
白露薇苍白的照片,还有那个诡异的木盒,交替在我的脑海中闪现。我拿出手机,
再次点开了那张季珩和白露薇的合照。照片里的季珩,比现在要青涩一些,但眼中的爱意,
却比看我时更加浓烈,更加滚烫。那是一种毫无保留的、全世界只看得到一个人的爱。
而他看我的时候,虽然温柔,却总是隔着一层什么。我以前以为那是成熟男人的内敛,
现在想来,那或许只是……伪装。心,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疼得我无法呼吸。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难道,我只是一个……替身?不,可能比替身更糟。
替身,至少还是个人。而我……如果我的猜测是真的,我可能只是一个“药引”,
一个行走的“器皿”。这个念头让我不寒而栗。下午四点多,宠物医院的电话打了过来。
“您好,是姜小姐吗?您送来的骨头,化验结果出来了。
”我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医生,是什么?”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
然后用一种非常古怪的语气说:“姜小姐,这个……确实是猪骨。但是,
我们在骨髓液里检测到了一些非常微量的、不属于猪的成分。”“是什么成分?”我追问道。
“是一种……很特殊的生物碱。这种成分通常存在于一些稀有的药用植物里,
比如一种叫‘九转还魂草’的植物。但是……”医生顿了顿,
“我们还在里面检测到了一点别的东西……一些无法识别的蛋白质序列。说实话,
我们医院的设备有限,分析不出来。我建议您……如果真的关心,
可以去更专业的机构检测一下。”九转还魂草?我挂了电话,立刻在网上搜索这个名字。
搜索结果寥寥无几,大部分都是一些玄幻小说里的杜撰。只有一个不起眼的角落,
在一个关于民间偏方的论坛里,我找到了相关的记载。“九转还魂草,传说中的仙草,
生于极阴之地,以怨气滋养。配合‘暖玉之体’的人的精血为引,熬制‘换命汤’,
可为将死之人续命七七四十九天……”后面的内容,更加光怪陆离,像是天方夜谭。
什么“暖玉之体”,什么“换命汤”,这都什么跟什么?可当我看到“暖玉之体”的描述时,
我的瞳孔骤然紧缩。“暖玉之体,万中无一。其人冬暖夏凉,血液至纯,百病不侵,
是制作药引的最佳鼎炉。”冬暖夏凉……我从小就是这样。冬天别人都裹着羽绒服,
我只穿一件毛衣就够了。夏天别人热得吹空调,我却手脚冰凉。我一直以为是自己体质虚,
没想到……我再也坐不住了。我必须搞清楚,季珩每天早上拎着那个保温桶,
到底是去了哪里。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在季珩出门后,我立刻悄悄跟了上去。
我戴着帽子和口罩,和他保持着几十米的距离。他果然没有去地铁站,
而是拐进了那条通往荒地的小巷。小巷很窄,两边是破旧的居民楼。我躲在一堵墙后面,
看着他走到小巷的尽头,推开了一扇不起眼的铁门,走了进去。那扇铁门后面,
似乎是一个废弃的院子。我等了大约十分钟,才小心翼翼地跟了过去。铁门虚掩着,
我透过门缝往里看。院子里杂草丛生,正中央,却用石头垒起了一个简易的灶台。
灶台上架着一口巨大的铁锅,锅里正熬着什么东西,散发出一股浓烈又古怪的草药味。
季珩正蹲在灶台前,往里面添着柴火。火光映在他的脸上,忽明忽暗,他脸上的表情,
是我从未见过的虔诚和狂热。而在他的身边,还站着一个穿着黑色唐装的老人。
老人须发皆白,面容枯槁,一双眼睛却异常明亮,正一瞬不瞬地盯着锅里的汤药。
我的心跳得像擂鼓。他们……在熬药?就在这时,我看到季珩从他的双肩包里,
拿出了一个玻璃瓶。瓶子里,装着暗红色的液体。是血。他拧开瓶盖,将里面的血,
小心翼翼地倒进了锅里。“嗤啦”一声,锅里冒起一阵白烟,那股草药味变得更加浓烈,
甚至还夹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血腥气。我的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差点吐出来。“血引够了吗?
”老人沙哑地开口。“够了。”季珩的声音里透着一丝疲惫,“这是最后一批了。
只要过了今晚子时,露薇就能醒过来了。”“嗯。”老人点了点头,“这‘暖玉之体’的血,
果然是至纯之物。配合这九转还魂草,效力非凡。只是可惜了,这女娃娃被你养了一百天,
一身精气神都融在这汤里,等仪式一结束,她也就油尽灯枯了。”季珩沉默了。火光下,
我看不清他的表情。老人却冷笑一声:“怎么?心软了?我早就跟你说过,成大事者,
不拘小节。一个凡夫俗子的命,怎比得上露薇的命金贵?
她可是我们白家百年不遇的玄阴之体,是未来的希望。”白家?我这才注意到,那个老人,
眉眼之间,和照片上的白露薇,有几分相似。他是白露薇的家人?“我没有心软。
”季珩终于开口,声音冷得像冰,“只要能救活露薇,我什么都愿意做。”“那就好。
”老人满意地点了点头,“记住,今晚的汤,是最后一道。一定要让她全部喝下去。
子时一到,我便开坛做法,引她魂归。到时候,
你把这个……”老人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纸人,递给季珩。“……贴在她的后心。
她的一身精血,就会通过这‘同心咒’,源源不断地渡给露薇。”我看着那个纸人,
上面用朱砂画着诡异的符咒,还写着我的名字和生辰八字。和我之前在木盒里看到的,
一模一样。原来如此。原来是这样。什么狗屁爱情,什么绝世好男人,全都是假的!
他每天给我炖的,根本不是什么骨头汤,而是用我的血做引,用我的命熬成的“换命汤”!
他不是在养我,他是在养一个药人,一个为他前女友续命的工具!等他前女友活了,
我就得死!一股极致的愤怒和冰冷的恐惧,瞬间席卷了我的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