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开局就写“我是此世至高神”“吼——!”三头魔狼从三个方向将林默包围。
幽绿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烁,口水从獠牙间滴落。林默背靠枯树,
手里攥着一根刚从地上捡的树枝,大脑飞速运转。穿越到这个叫艾尔兰的异世界已经三天了。
三天前,他还是个窝在出租屋里看小说的宅男。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路边,
身上除了一套粗布衣服,就只有一本空白笔记本和一支笔。一个好心的商队收留了他,
说可以带他到最近的灰石镇。昨天下午,商队遭遇了魔兽袭击。混乱中林默和其他人走散,
独自在这片森林里转了一天一夜。“早知道就不该跟着那个商队……”现在,魔狼找上门了。
“冷静,冷静……按照我看过的一千零八本异世界小说的套路,
这时候应该……”林默的目光落在怀里的笔记本上。这是穿越时他带来的东西,那支笔也是。
之前他试过在上面写字,写出来的字迹先是会发光,然后字迹会慢慢消失,
并没有发现其他特殊的地方。“难道要写遗书?”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被林默自己否决了。
不,不对。他死死盯着步步逼近的魔狼,一个疯狂的念头在脑海中成型。“反正都是死,
不如……”林默猛地翻开笔记本,用最快的速度在第一页写下:我是此世至高神,
万物皆应跪拜于我字迹落下的瞬间,纸面发出金色的光芒。光芒很耀眼,
三头魔狼停下脚步,向后退了半步。紧接着,笔记本上的字迹仿佛活了过来,
化作一缕缕金色的丝线,从纸面飘出,缠绕上林默的身体。一股暖流从心脏处蔓延开来,
流遍四肢百骸。“这、这是……”没等他想明白,三头魔狼突然发出呜呜呜的低鸣。
它们的眼神从凶狠、贪婪,变成了……敬畏?恐惧?还有一丝林默无法理解的狂热?
最大的那头魔狼,体长超过三米,它走到林默跟前,缓缓俯下身。用额头触碰地面,
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恭迎吾主……”另外两头魔狼也做出了同样的动作。
林默:“……”他低头看看手里的笔记本,又抬头看看跪地的魔狼。笔记本上,
那行字还在微微发光。“我……操?”第二章 半夜自动修炼的至尊骨森林边缘,灰石镇。
林默坐在酒馆的角落里,面前摆着一杯麦酒。他已经在这里坐了两个小时,
大脑还在回想今天发生的一切。那三头魔狼一直将他护送到森林边缘,
然后才依依不舍地离开。离开时,最大的那头还恭敬地说:“吾主若有所需要,可随时召唤。
”林默试着问它们的名字。魔狼回答:“吾等是迷雾森林的守夜狼族,我是族长沃里克。
这两位是我的子嗣。”很好,连名字都有了。“你们先离开吧。”三头魔狼恭敬退去,
消失在森林深处。笔记本上写的东西,是真的!“这就是我的金手指吗?一个……笔记本?
”林默翻开笔记本,仔细研究。笔记本就是普通的羊皮纸,有五十多页,
那支笔就夹在封面内侧的夹层里。他在第二页写道:我有一百枚金币字迹发光了一会儿,
林默摸摸口袋,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发生。“竟然没有生效?为什么?
”他又写了几条:我力大无穷没有生效。我能释放火球术没有生效。
这杯麦酒变成蜂蜜酒还是没有生效。林默皱起眉,翻回第一页。
那行我是此世至高神的字迹还在发光,虽然比最初暗淡了些,但依然清晰可见。
“难道说……只有第一页生效?或者是有什么限制?”他思考片刻,
在第二页写道:这本笔记本只有我能使用字迹发光后,
林默感觉到笔记本和自己之间建立了某种联系。“所以,
能生效是有条件的……”林默边喝麦酒边整理思路。首先,笔记本能让他写下的语句成真,
至少部分能变成真的。其次,不是所有写下来的都能生效,可能有限制,
比如不能直接变出钱。第三,已经生效的句子会持续存在,就像魔狼认他为主。第四,
每写一句话,会消耗笔记本的能量?“得省着用……”林默正想着,酒馆门被推开,
几个穿着皮甲、带着武器的人走进来。冒险者。“镇长在招募人手,报酬不错。
”一个满脸伤疤的壮汉说,“不过那些骷髅兵不好对付,昨天铁拳小队折了两个人。
”“鬼魂更麻烦,”另一个瘦小的人说,“物理攻击无效,
需要附魔武器或者神术……”从他们的对话中,林默得知灰石镇最近不太平。
北边的矿洞出现了不死生物,西边的农场有地精骚扰,就连镇子本身,晚上也开始闹鬼。
林默听了一会儿,心里有了打算。他现在身无分文,今晚的住宿都成问题。既然镇上有委托,
不如去试试。问题是,他怎么战斗?找一根树枝?还是靠我是此世至高神的光环,
让怪物下跪?前者是笑话,后者……林默可不知道那光环对不死生物有没有效。
万一骷髅不认他这个至高神,他就死定了。“得有个自保的能力……”林默看着笔记本,
陷入沉思。直接写我天下无敌,不用想,肯定不会生效,那换个思路呢?
他开始回忆自己看过的小说,那些主角的金手指……突然,他眼睛一亮。
在第三页写下:我体内有至尊骨,可自动修炼,
吸收天地灵气这次字迹发出的光是白色的,很柔和。很快,林默感觉到胸口一阵发热,
自己胸口的骨骼,正在发生某种变化,开始缓缓吸收空气中的某种能量。“成功了!
”林默大喜,但还没高兴几秒,异变突生。胸口的热流越来越强,
至尊骨吸收能量的速度越来越快,周围的空气开始流动,形成微小的旋风。
酒馆里的蜡烛火焰开始摇曳。几个冒险者疑惑地抬头。“起风了?
”“窗户没开啊……”林默意识到不对,想停止,但根本控制不了。
至尊骨像是饿了几百年的饕餮,疯狂吞噬着周围的能量。林默的胸口越来越热,
皮肤开始发光。“不好……”他猛地站起,想冲出酒馆。砰地一声闷响,从林默胸口传出。
那声音不大,在安静的酒馆里格外清晰。紧接着——轰!!!
至尊骨吸收的能量达到某个临界点,轰然爆开。狂暴的气流以林默为中心炸开,
掀翻了周围的桌椅。酒杯、盘子叮当作响,蜡烛全部熄灭。酒馆里瞬间一片漆黑,
只剩下林默胸口那团越来越亮的光。“什么情况?!”“敌袭?!”冒险者们纷纷拔出武器,
酒馆老板吓得钻到柜台下面。林默站在原地,浑身僵硬。他能感觉到,
胸口的至尊骨正在疯狂运转,每一次脉动都像敲鼓,在寂静的酒馆里回荡。咚!咚!咚!
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响。而且……这声音还有某种规律,像呼吸,又像心跳。不,不对。
林默猛地反应过来,这他妈是修炼时能量运转的声音!!!第三章 厕纸变神剑,
但只能用一次灰石镇,治安所。林默坐在硬木椅子上,对面是治安官霍克,一个四十多岁,
左脸有道刀疤的男人。“所以,”霍克敲了敲桌面,“你说你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只是突然胸口发光,然后酒馆就被掀了?”“是的,长官。”林默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无辜,
“我从小就有这个怪病,一生气或者紧张,胸口就会发光。但我发誓,
我从没造成过这么大破坏……”这是他能想到的最好解释。
总不能说:我给自己加了块至尊骨,但它半夜自动修炼吵到邻居了吧?
霍克盯着林默看了很久,久到林默以为要被拆穿了。终于,他叹了口气。“酒馆老板不追究,
但修理费得从你的报酬里扣。”“报酬?”“镇长发布的委托,
”霍克从抽屉里拿出几张羊皮纸,“矿洞的骷髅兵。铁拳小队昨天损失了两个人,
现在缺个……呃,吸引火力的。”林默:“……诱饵?”“差不多,报酬是两个金币,
包装备。干不干?”林默看了看自己空空的口袋,想想今晚可能要露宿街头。“……干。
”半小时后,林默穿着不合身的皮甲,拿着一把生锈的短剑,
跟着铁拳小队剩下的三人出发了。队长是个叫布雷克的壮汉,职业是战士。另外两人,
一个是弓箭手莉娜,一个是盗贼兼药剂师老鼠。“菜鸟,跟紧点。”布雷克头也不回,
“骷髅兵动作慢,数量多。你的任务就是站在前面,吸引它们注意力,别乱跑。”“明白。
”林默嘴上答应,脑海里却在疯狂思考。靠这把生锈短剑对付骷髅?那不是找死吗?
靠至尊骨?那玩意儿好不容易安静了,不能在刺激它。靠至高神光环?万一骷髅不认呢?
“看来只能靠笔记本了……”林默悄悄落后几步,从怀里掏出笔记本和笔。这次要写什么呢?
“我一剑能斩灭所有骷髅?”万一不生效怎么办。“我的剑是无坚不摧的神器?
”万一又像至尊骨那样出问题怎么办?之前写“我是此世至高神”生效了,
但写“我有一百金币”没生效,这两句话区别在哪里呢?突然,他灵光一闪。
前者是“身份设定”,后者是“物品获取”。“所以,笔记本可能更承认概念性的东西,
而不是直接获取实物……”想到此处,林默有了主意。他在笔记本上写道:我有一剑,
可开天他刚写完,字迹金光流转。林默等了几秒,什么都没发生。“失败了?”他正疑惑,
突然感觉手里一沉。低头一看,那把生锈的短剑……变了。剑身还是锈迹斑斑,
但剑刃上浮现出金色纹路。仔细一看,那些纹路组成了一句他看不懂的文字,
但意思直接传入他的脑海:“开天。”与此同时,林默感觉到一股磅礴的剑意从剑身传来。
那……仿佛手里握的不是一把剑,而是一个开天辟地的力量。只要挥出,就能斩开一切。
“这就是……可开天的一剑?”林默心跳加速。还没等他激动,
他发现剑身上的金光在迅速暗淡。那些纹路也在变淡,能量在流失。“等等,
这剑……”林默突然明白了。笔记本没有给他一把永久的神剑,
而是给这把生锈的短剑附加了一次性的开天效果。就像给子弹附魔,但子弹打完就没了。
“一次性的开天之剑……”林默握紧剑柄,深吸一口气,够用了。矿洞入口到了。
阴风从洞里吹出,带着腐烂和尘土的味道。洞口散落着白骨,有些是动物的,
有些……是人的。“准备好,”布雷克压低声音,“进去后,我打头,菜鸟你跟紧我。
莉娜掩护,老鼠注意陷阱和侧翼。”四人点燃火把,鱼贯而入。矿洞很深,岔路很多,
他们沿着血迹方向走去。走了十分钟,前方传来咔嚓咔嚓的声音。转过一个弯,
矿道豁然开朗,变成一个天然洞穴。而洞穴里,密密麻麻,站满了骷髅。至少有三十具。
它们眼中跳动着幽蓝的魂火,手里拿着生锈的铁锹还有破烂的剑。“这么多?!
”老鼠倒吸一口凉气,“上次来才十几个……”“准备战斗!”布雷克举起盾牌。
骷髅们发现了闯入者,齐齐转身,魂火锁定四人,发起冲锋。三十多具骷髅,如潮水般涌来。
“菜鸟,顶住!”布雷克大吼。林默站在最前面,握紧短剑。他能感觉到,
剑里的剑意正在迅速消散。最多再有一分钟,就会完全消失。必须现在用。
“来吧……”林默举起短剑,对着骷髅海,全力斩下。没有华丽的剑气,没有耀眼的光芒。
只有一道无形的、仿佛能斩开空间的波动,从剑刃延伸出去。波动所过之处,一切皆灭。
前排的骷髅,在接触波动的瞬间,化为齑粉。中排的骷髅,骨骼寸寸断裂。后排的骷髅,
魂火熄灭,散落一地。一剑,三十多具骷髅,全灭。洞穴里死一般寂静。
布雷克、莉娜、老鼠三人,目瞪口呆地看着林默,又看看他手里咔嚓一声断成两截的短剑。
“这……这是什么剑术?”布雷克声音有些发干。林默看着断剑,沉默两秒,
说:“家传绝学,只能用一次。”他没说谎。剑确实只能用一次。第四章 隐世家族少主?
仇家上门了!灰石镇,镇长家。“干得好!干得太好了!”镇长是个胖乎乎的中年人,
此刻正兴奋地搓着手,“矿洞的骷髅兵一直是我们镇的心腹大患,没想到你们半天就解决了!
这是报酬,每人两个金币!”林默接过金币,心里踏实了不少。有钱了,今晚不用睡大街了。
“另外,”镇长压低声音,“还有件事……西边农场的地精,你们有兴趣吗?报酬三个金币。
”布雷克眼睛一亮,看了看林默,问道:“菜鸟,你……还能打吗?
”林默的家传绝学只能用一次,这点大家都知道了。现在的林默,
在布雷克眼里就是个有点瘦弱的年轻人。“我需要准备一下。”林默实话实说。
“那明天早上出发?”镇长问。“可以。”离开镇长家,
布雷克拍拍林默的肩膀:“今天多亏你了。虽然不知道你那招是怎么回事,但确实救了我们。
这三个金币你拿着,这是你应得的。”他多给了林默一个金币。林默没推辞,
他现在确实需要钱。“明天早上镇口见,”布雷克说,“好好休息。对了,小心点,
铁拳小队折了两个兄弟的消息传开了,有些人可能会打你的主意。”“什么意思?
”“灰石镇鱼龙混杂,”老鼠插嘴,“你一个新人,今天露了手绝活,
又拿了赏金……总有人会动歪心思。”林默心中一凛。告别三人,他在镇上转了转,
买了套合身的衣服,又吃了顿像样的饭,最后找了家便宜的旅店住下。关上门,
林默第一件事就是拿出笔记本。今天的实战,让他对笔记本的能力有了更深的了解。第一,
句子生效需要消耗某种能量,表现为字迹变淡。第一页的至高神已经淡得快看不清了。第二,
句子可以很强,可能会有副作用或一定限制。第三,直接获取物品可能不会生效,
概念性的比较容易成功。“现在的问题是,至高神的设定快失效了,开天之剑用掉了,
至尊骨又不敢乱用……我得有个稳定的战力来源。”林默思考着,
在笔记本上写道:我拥有大魔导师级的魔力字迹发光,然后……没反应。“无效?
为什么?是因为大魔导师在这个世界不存在?还是太模糊?
”他又写道:我能释放三级魔法火球术这次,字迹发光了几秒,又暗淡了下去。
林默感觉体内多了一股微弱的暖流,意念一动,指尖噗地冒出一簇小火苗。“成功了!
这……三级火球术就这么点吗?”他记得老鼠说过,魔法师分九级,一级最低,九级最高。
三级魔法师大概能放火球、冰箭,对付地精应该够用。“但这魔力太少了吧,
放两三个火球不就空了……”林默正发着愁,突然听到楼下传来喧哗声。他走到窗边,
往下看。旅店门口,来了三个人。为首的是个满脸横肉的光头,穿着破旧的锁子甲,
腰间挂着把砍刀。后面两人,一个瘦高个背着长弓,一个矮胖子提着钉头锤。三人气势汹汹,
一看就不是善茬。旅店老板陪着笑迎上去:“血牙老大,什么风把您吹来了?
”光头血牙推开老板,粗声问:“今天跟布雷克去矿洞那小子,是不是住这儿?
”林默心里一沉。找他的。“是、是住这儿……”老板擦汗,“二楼最里边那间。”“谢了。
”血牙扔给老板一个铜板,带着两个手下就往里走。林默快速退回房间,大脑飞转。硬拼?
他只有三级魔法师的魔力,放两三个火球就没了。对方三个人,看起来都是老手。逃?
窗户外面是条小巷,跳下去搞不好会受伤,对方还有弓箭手。谈判?对方明显是冲着钱来的,
不可能谈拢。“只能靠笔记本了……”林默翻开笔记本,手停在半空。写什么呢?
“我刀枪不入?”“我一拳能打飞他们?”万一又像至尊骨那样失控怎么办?
“我是隐世家族少主,家族高手随时护卫?”这个或许可以……脚步声已经到了楼梯。
没时间了。林默咬牙,在笔记本上写下:我是隐世家族林家少主,
家族高手在暗中保护字迹发出银光,持续了三秒。……什么都没发生。“没用?
”他正疑惑,砸门声响起。“小子,开门!”血牙的声音传来,“我们知道你在里面!
”林默深吸一口气,整理了一下衣服,拉开房门。门外,血牙三人堵在门口。“几位有事?
”林默尽量保持镇定。血牙上下打量林默,咧嘴笑了:“小子,今天在矿洞,
听说你露了手绝活?”“家传技艺,不足挂齿。”“家传?”血牙眼睛一亮,“这么说,
你有点来历?”林默心里一动,顺着说:“隐世家族林家。我乃当代少主。”“林家?
没听说过。”血牙大笑,“我管你什么家,把今天的赏金交出来,
再把你那家传绝活的秘籍写出来,饶你不死。”“如果我不交呢?”“不交?
”血牙抽出砍刀,“那就别怪我们……”话音未落,异变突生。旅店楼下,
传来整齐的脚步声。那声音沉重、肃杀,一听就是训练有素的。血牙三人脸色微变,
探头往楼下看。旅店大堂里,不知何时站了八个人。八人皆穿黑色劲装,腰佩长剑,
面戴银色面具,为首的是个白发老者。这八人身上都散发着强大的气息。尤其是那白发老者,
仅仅是站在那里,就让人呼吸困难。“修、修炼者?!”血牙声音发颤,“还是高阶的?!
”白发老者抬头,目光落在林默身上。然后,在血牙三人惊恐的注视下,老者单膝跪地。
“老奴林福,率暗卫七人,奉家主之命,恭迎少主回族!”其余七人也齐刷刷跪下。
“恭迎少主!”声音整齐划一,震得旅店灰尘簌簌落下。
林默:“……”血牙三人:“……”楼下,白发老者林福继续道:“家主有令,
请少主即刻回族,继承家主之位。家族内部……出了些变故,需要少主坐镇。
”林默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笔记本的设定生效了。他真的成了隐世家族林家的少主。
但好像……出问题了。“变故?什么变故?”林默试探着问。林福抬头,眼中闪过一丝复杂。
“二爷联合了三位长老,以及……十大圣地中的三家,正在围攻祖地。家主说,若少主不归,
林家恐有灭族之祸。”林默:“……”他想说:我不是你们的少主,我只是随便写写的,
还来得及吗?第五章 自己和自己谈判三天后,林家祖地,山门外。林默站在一座小山坡上,
望着远处那巍峨的山门,以及山门外黑压压的人群,觉得这个世界可能对他有什么误解。
他只是想写个身份吓走几个地痞流氓而已。结果现在,他成了隐世家族林家的少主,
而且这个家族还有灭族危机。而他,被八个至少是七阶的暗卫“护送”回来,
要求他继承家主之位,拯救家族。“少主,”林福站在他身后,低声道,
“前方就是祖地山门。二爷的人已经围了三天,我们可以通过密道进去。
”林默看了看那八个面无表情的暗卫,又看了看自己手里的笔记本。笔记本上,
隐世家族林家少主的设定还在发光,但比三天前淡了不少。按照之前的经验,
这个设定最多再维持一两天就会失效。到时候,他会变回那个普通的穿越者,
而这八个暗卫、这个家族、这场围攻……都会变成巨大的麻烦。“林伯,”林默转过头,
“你确定……我是你们少主?”林福深深看了林默一眼:“少主说笑了。
您体内流淌着最纯正的林家血脉,这是做不了假的。况且,家主亲自下的令,绝不会有错。
”血脉?林默心里一动。难道笔记本的设定,连血脉这种深层次的东西都能修改?不,
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林伯,对方实力如何?”“二爷本身是八阶中期,
三位长老都是八阶初期。十大圣地来了三家,分别是焚天谷、玄冰宗、万剑山,
每家都来了一位八阶长老,带着数十名七阶弟子。”林默快速计算。林家这边,
林福是八阶巅峰,八个暗卫都是七阶巅峰。祖地里还有他爹和几位忠于家主的八阶长老,
但人数处于劣势。硬拼,胜算不大。“家主的意思,”林福继续说,
“是希望少主能潜入祖地,继承家主信物青龙印。有此印在,可启动护族大阵,
或许能逼退敌人。”听起来倒是个办法。“可我……不会用那什么印。
”“青龙印乃林家至宝,唯有家主血脉方可驱动。少主只需将血滴在印上,自可掌握用法。
”听起来很简单。林默看着山门外那黑压压的人群,总觉得事情不会这么顺利。
“密道安全吗?”“密道只有历代家主和暗卫统领知晓,绝对安全。”“那走吧。
”一行人绕到后山,在一处瀑布后面找到了密道入口。密道很窄,仅容一人通过。林福打头,
林默在中间,七个暗卫断后。走了大约半小时,前方出现光亮。出口到了。
就在林福准备推开出口的石门时,外面传来说话声。“二爷,这都三天了,
里面一点动静都没有。家主是不是已经……”“闭嘴!”一个声音响起,
“我那大哥狡猾得很,肯定在等援兵。不过没关系,焚天谷的赤炎大阵已经布下,
再过两个时辰,大阵一成,整个祖地都会被炼成焦土。到时候,我看他还怎么躲!
”林默心里一沉。赤炎大阵?听名字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林福也脸色难看,
用眼神示意林默:先退回去。众人退回密道深处。“少主,情况有变。”林福压低声音,
“赤炎大阵是焚天谷的镇宗大阵之一,一旦布成,可炼化方圆十里的一切生灵。
我们必须在大阵完成前进入祖地,拿到青龙印。”“出口被堵了,”林默说,“听声音,
外面至少有几十人。”硬闯是找死。等大阵布成也是死。林默大脑飞速运转。
笔记本……还能用一次。写什么呢?“我一招灭掉所有敌人?”“青龙印突然飞到我手里?
”“十大圣地突然内讧?”这个或许可以……林默思考着,突然灵光一闪。
如果给自己写一个身份,让某个势力认可他,会不会……他掏出笔记本,
在空白页写下:我是精灵族失踪多年的皇子字迹发光,但很快暗淡。
“精灵族可能不存在,或者太远了……”他又写:我是兽人部落预言中的天命酋长这次,
字迹持续发光了三秒。林默感觉到一股微弱的热流从心脏蔓延开。这样了,
没有兽人跳出来认主啊。“难道是距离太远?或者需要触发条件?”林默并不气馁,继续写。
他现在需要的是一个能立即生效,能打破眼前僵局的身份。他看着笔记本,
突然想到一个点子。既然一个身份不够,那就……两个?
林默在左页写下:精灵族圣树被污染,急需兽人祖地生命之泉浇灌方可净化字迹发光,
持续五秒。然后在右页写下:兽人祖地生命之泉被黑暗力量侵蚀,
需精灵族圣树之叶净化方可恢复字迹再次发光,这次持续了七秒。两页字迹都在发光,
而且光芒在相互呼应。林默感觉到,某种因果被建立了。但这还不够。
他又在中间页写下:精灵族与兽人族的使者,此刻正在林家祖地外谈判,
意图交换圣物这次,字迹发出耀眼的金银双色光芒,持续了整整十秒。光芒散去后,
林默感觉到……世界变了。仿佛这两个种族、这两个事件,真的存在了,并且正在发生。
“接下来,就是最关键的一步……”林默深吸一口气,写下最后一条我,林默,
同时拥有精灵皇子与兽人酋长的身份,此刻代表两族进行谈判字迹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光芒,
几乎照亮整个密道。林福和暗卫们惊讶地看着林默,仿佛第一次认识他。光芒持续了二十秒,
才缓缓散去。林默感觉自己的身体在发生变化。他的耳朵变尖了,
皮肤浮现出淡淡的银色纹路。他的肌肉微微隆起,瞳孔泛起金色。
两种特征在他身上完美融合,有种和谐的美感。“少主,您……”林福震惊地说不出话。
“没事,”林默摆摆手,“一点小变化。林伯,你现在出去,告诉外面的人,就说明天上午,
精灵族和兽人族的使者要在祖地外谈判,让他们清场。
”“可、可他们怎么会信……”“他们会信的,”林默露出神秘的微笑,
“因为精灵族和兽人族的使者团,今晚就会抵达。”说完,他闭上眼睛,集中精神。
随着他的意念,密道外的森林里,空间微微扭曲。一群身穿银色轻甲、背长弓箭袋的精灵,
和一群身披兽皮、手持战斧的兽人,从虚空中走出。他们互相对视一眼,默契地分开驻扎。
山坡上,二爷林震天看着突然出现的两拨人马,眉头紧皱。“精灵?兽人?
他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二爷,”一个手下汇报,“精灵族说他们的圣树被污染,
需要兽人的生命之泉。兽人说他们的生命之泉被侵蚀,需要精灵的圣树之叶。
两族约定明天在这里谈判,交换圣物。”“谈判?在我们林家祖地门口?
”林震天觉得这事太巧了,“去查,看是不是老大搞的鬼。”“查过了,
精灵族带队的是银月部落的王子阿尔文,八阶巅峰。兽人带队的是血吼部落的酋长格罗姆,
也是八阶巅峰。两拨人都带了至少三十个七阶护卫,做不了假。”林震天沉默。
两个八阶巅峰,六十多个七阶。这股力量,已经足以影响战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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